Re: [新聞] 【台鐵改革】政院宣示確保鐵路安全不計代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21-04-25 15:28:07
: 另外,台鐵承包商昨在武塔站發生工人進入軌道,與列車擦撞的重大事故,杜微表示,廠
: 商很明顯沒依規定施工,依據「工程採購契約」規定,會採取最嚴格30萬罰款,其次,承
: 商沒有做好管理,讓他的員工任意傾入軌道,遭列車擦撞,情節重大,台鐵局依照契約規
: 定,「終止跟該廠商的合約。」終止後,會把廠商列為黑名單來處理;有關刑法部分,案
: 子由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派出所,依公共危險罪偵訊中。(陳建瑜/台北報導)
所以
1.違規廠商會被罰款
2.有違規紀錄的廠商會被列入黑名單處理
但,
罰款事小,那"列入黑名單處理"是怎麼樣的處理法?
限制一定年數內不得招標?
那就像飛兒樂團一樣,原公司解散再改名換個人頭當負責人重新出發哩?抓得到還是不會抓或是不想抓呢?
而且前幾天的事故,台鐵不是才在抱怨說這類工程就只有這一家來招標嗎?
像這種只有少數公司才會來競標的,會不會禁倒最後變沒人做,然後又開始便宜行事呢?
台鐵、交通部,加油啊!
作者: evangelew (uwe)   2020-04-25 15:28:00
抓不到吧,都換個人頭了要怎麼抓?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21-04-25 15:38:00
就採購法101條的規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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