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酒駕後再喝酒就無罪,ROC垃圾法官

作者: oftisa (oo)   2021-05-05 12:30:06
酒駕後改快喝酒,法官就會說無法判定是酒駕還是事後喝酒,所以不是酒駕
這種垃圾判決,難怪台灣這麼亂
事後喝酒就是滅證、偽造證據
應該直接視為酒駕,而且還要加重其刑
但是法律系教授和法官的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
難怪延伸出酒駕完立刻喝酒、殺人後立刻自首等弊端
假如被撞死的是法官、教授的家人
他們保證能想出不同的解釋方法制裁加害人
但是死的不是他們的家人的時候就會有讓人無法理解的奇怪解釋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1-05-05 12:31:00
案子都還沒進入法院 現在就可以下結論?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21-05-05 12:32:00
如果是遇到警察臨檢就直接灌一瓶,那還能往妨害公務的角度處理,但是這種撞人後跑去喝酒就比較難處理了不可能無罪,至少過失致死,只是刑期減少很多
作者: serenitymice (靜鼠)   2021-05-05 12:45:00
法盲又發作了
作者: Szss (Not yet)   2021-05-05 12:52:00
看他喝多少 可以推 濃度差太多就是酒駕
作者: scottandk (sunkillsea)   2021-05-05 13:44:00
其實抽血是可以判斷啦,這招真的要驗是沒用的只是一般沒出事地檢會希望警方自己解決
作者: chong17 (ken)   2021-05-05 13:49:00
警察沒有抽血權責,只有檢察官、法官才可以同意強制抽血。針對酒駕,警察有權的部分,就叫你呼氣酒測或叫你走直線………等等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21-05-05 13:53:00
法匠誤國垃圾論點,喝酒與開車連結本身就該重罰,誰管你是何時喝
作者: echomica (長崎美人)   2021-05-05 14:13:00
好好笑 所以下車喝酒也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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