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酒駕後再喝酒就無罪,ROC垃圾法官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1-05-05 12:37:55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酒駕後改快喝酒,法官就會說無法判定是酒駕還是事後喝酒,所以不是酒駕
: 這種垃圾判決,難怪台灣這麼亂
: 事後喝酒就是滅證、偽造證據
: 應該直接視為酒駕,而且還要加重其刑
: 但是法律系教授和法官的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
: 難怪延伸出酒駕完立刻喝酒、殺人後立刻自首等弊端
: 假如被撞死的是法官、教授的家人
: 他們保證能想出不同的解釋方法制裁加害人
: 但是死的不是他們的家人的時候就會有讓人無法理解的奇怪解釋
簡單來說 這招就是高招
因為事後喝酒 所以
要判酒後肇事 心證不足 因為不確定當下是否喝酒
同理 要判過失致死 心證也不足 因為也不確定當下沒喝酒
最後只能看當事人的自白
但自白不能當唯一證據 要搭配旁證
所以心證不足下只有輕判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21-05-05 12:38:00
罪疑唯輕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21-05-05 13:54:00
直接重罰,囉嗦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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