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是建議酒駕或毒駕致死,強迫重度勞役十年以上,三十年以下,不得假釋與緩刑。賠
償和解關十年,不和解就三十年。
致重傷者,強迫重度勞役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得假釋與緩刑。賠償和解關三年,不和
解就十年。
致輕傷者,強迫重度勞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得假釋與緩刑。賠償和解關一年,不和
解就三年。
第一次被查獲,強迫重度勞役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
第二次被查獲,罰則就累罰,強迫重度勞役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第三次被查獲,罰則就累罰,強迫重度勞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第四次被查獲,罰則就累罰,強迫重度勞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第五次被查獲,罰則就累罰,強迫重度勞役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此為最重刑罰。
以上都須馬上羈押不得交保。
如需申請就醫,須於指定醫院監禁病房就醫,不得保外就醫。
拒絕酒測、毒測或肇事逃逸者一律依酒駕刑罰計算。
法院需於案發一個月內判刑發監,不得假釋與緩刑。
追訴時效為永久。
我是認為詐騙集團、販毒的刑責也可參照以上。
有種越獄坐桶子到對岸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