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amous (一天死去一點)》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521/1987504.htm
: 2.新聞來源︰
: ETToday 記者陳家祥
: 3.完整新聞標題
: 柯文哲不認同「開車2人以上要戴口罩」做過頭沒有意義
: 4.完整新聞內容︰
: 全台疫情警戒升為第三級,只要出門就需全程配戴口罩。關於自駕汽車是否也要戴口罩?
: 中央流行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21日表示,若車內只有自己1人,可不戴口罩,1人以上
: 則都須戴口罩。對此,柯文哲批評中央,有些東西過猶不及,做得太過頭的話沒有那麼大
: 的意義。
: 指揮中心上午召開記者會,陳宗彥表示,根據規定,室外沒戴口罩最高罰1萬5000元罰鍰
: ,但如果1人在車內,因為不會和其他人接觸,所以可以不戴口罩,但如果有2人以上同車
: ,因為乘客未必是同住家人,也不確定他過去的足跡,所以仍建議2人以上要戴口罩。
: 關於開車戴口罩的規定,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陳智菡上午受訪表示,執行一定有相當的難度
: ,市長也認為,就醫療專業上來說,在傳染病管控部分,要做疫調、隔離等保護,「在家
: 中跟在外面的做法不同,在車上是不是像家裡?」
: 陳智菡轉述,柯文哲認為,有時候只是1個人在車上,「市長認為有些東西過猶不及,做
: 得太過頭的話沒有那麼大的意義,市長會在下午進一步說明」。
抓到了!!! 邏輯盲點!!
柯先生,你確定同車的人就是一家人嗎?
朋友載朋友,是一家人嗎?
司機載乘客,是一家人嗎?
司機載老闆,是一家人嗎?
還有很多同車非家人的案例,請智慧的政黑 版友補充
雖然我慣性柯黑,不過看柯先生最近很累,就點出來念一下,不帶髒字。
: 5.附註、心得、想法︰
: 指揮中心拍板,車內二人以上因未必是同住家人,需戴上口罩。北市府則表示柯文哲不認
: 同,市長表示車上就跟家裡一樣,過猶不及做過頭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