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3574
2.新聞來源︰
公視新聞
3.完整新聞標題
湯景華縱火奪6命無期徒刑定讞 合議庭認為屬殺人罪的「間接故意」
4.完整新聞內容︰
5年多前,涉嫌縱火奪走6條人命的湯景華,從一審到更二審,都被判死刑,全案上訴到最
高法院,合議庭認為湯景華犯下殺人罪的「間接故意」,依兩公約規定不能判死,今天改
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被害家屬律師表示相當失望,無法接受。
因為和翁姓男子打官司敗訴,湯景華2016年3月,半夜到對方新北三重住家騎樓下縱火,
害得翁家六口命喪火窟,湯景華歷經一審到更二審,四度因殺人罪被判處死刑,案件上訴
到最高法院,合議庭2日推翻歷審判決,自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發言人徐昌錦表示,「被告不符合兩公約規定要判處死刑,須具備殺人直接故意
的要件,所以本院依法撤銷原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湯景華縱火時,原本沒有打算把人燒死,但儘管火勢可能會延燒到
房子,燒死屋內的人,他也不在乎,所以,他是犯下殺人罪的「間接故意」,而非直接故
意,因此,依人權兩公約的規定,他沒有殺人意圖,不能判死。
只是這樣的結果,被害者委任律師無法接受,也轉述被害者家屬的擔憂。
被害者委任律師謝智潔質疑,「他(家屬)問我的第一個問題是,無期徒刑能保證不被放出
來嗎,最高法院這次直接把『未必故意』,說不符合兩公約,我覺得這太限縮法條,你現
在最高法院把『未必故意』摘掉就變成『直接故意』,所有的縱火案件將來都不能處死刑
。」
被害者委任律師痛批,湯景華犯下重大罪刑,奪走6條無辜性命,從頭到尾都沒有認罪,
也沒有向被害人道歉,原本期盼能透過司法,為被害人討回公道,如今卻淪為一場泡影。
5.附註、心得、想法︰
廢死老害法官再次與主流民意和歷審挺死的法官與檢察官對幹成功(不敢發回更審 孬!)
廢死派又締造一次大勝
他們用的狗屎藉口各位若有興趣自己去看看能否接受
法律系政客力推漸進廢死以及廢死派利用高階法官職務優勢硬幹胡搞的亂象持續已久
確實該被社會大眾好好認真檢討針砭
也更該立法加強對被害人家屬不服判決時的救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