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各位版眾不要跟柯粉nicolaschen2爭辯...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21-07-09 23:29:41
※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其實篇文章完全反映市長的妹妹所描述的市長,整篇避重就輕。你如果當時是拿這些內容
: 告到我,我早就反告你誣告了。
總之,我個人認為你根本沒種來告,因為這些都是我確實提告的內容,
如果你要告就快點來,我們上法院把問題講個清楚,一勞永逸解決,
你敢不敢?
這樣吧,我發祭品文,如果陳俊瑋(nicolaschen2)真的敢反告誣告而且成案,
我捐兩萬塊給台北醫學院作公益。
但我賭他不敢,就這麼簡單。
陳俊瑋你要來就來,我等著你。
作者: CenaWang (CenaWang)   2021-07-09 23:31:00
@nicolaschen2 快來喔 不要縮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7-09 23:35:00
你要先再告一次他才會告誣告啊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1-07-10 02:24:00
我當然無法告你誣告啊!因為我根本沒被告,是要怎樣告你誣告啦!笑死。不過你就趕快用你那些加油添醋截長補短的內容去告我,到時候等著看我會不會告你誣告啊!嘻嘻鄭天恩,你的習性我對你暸若指掌。你有多少斤兩,我也一清二楚。我跟李茂生他們不一樣,他們是懶得鳥你。但我沒他們那麼有度量,如果你侵犯到我,我是一定會打到你痛,打到你哭。快拿你今天的內容去告啊!就用你今天寫的那些去告。你再看我會不會只是講講啊!到時候怎麼我一定上來看你怎麼哭哭。就像你上次被告一樣。嘻嘻
作者: YOLULIN1985   2021-07-10 10:39:00
他沒收到通知是要怎告誣告,不懂可以查書,書看不懂花錢可以問執業律師而不是在這邊努力告訴大家你就是這麼天才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1-07-10 10:48:00
樓上也知道鄭天恩多法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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