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學有代理問題,政治鬥爭大概就是
類似這麽個東西:
也就是說,你選擇出來的這個代理人,
他因為怕你不選擇他/讓你選擇他
反而一天到晚不顧著你交付他的命令
跟你對著幹,
這明顯是種制度產生的問題。
台灣目前因為只有兩黨,而且差異不大,
選上也不必怕因為做不好而丟掉管理權
(這是兩個問題)
這也就是說,即使沒有能力,
只要另一邊的政黨沒選上,就是我選上。
所以鬥爭的決策,對政黨是有很大效益的。
既然是制度存在的缺陷,
當然應該從制度上來解決。
用什麼辦法呢?
1—>讓政黨變多
2—>當選後,做不好,很容易可以換掉
3—>很多項目還是共管的,
使得選不上與選上差別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