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crosugar (微甜)》之銘言:
: 自創規則的算法又來了,一貫的方式
: 自己清楚載明,2000換3000,就1.5
: 而且,還是你自己寫的
: 那麼1元換1000,就1000倍啊
: 沒有講則,依著你的方式
: 然後再自己重新說明規則
1000買3000券=2000換3000=乘數1.5 請問這有什麼問題嗎??
1元買1000券=999換1000=乘數1.001 請問這有什麼問題嗎??
教育所碩士這樣看不懂嗎??
這真的沒有這麼難吧
購買的代價越低(也就是越接近無償取得)
乘數自然越低
這到底有什麼難的???
當初消費券不就是一個好例子嗎
那購買的1000元就是強迫消費了阿
這到底有什麼難的麻煩跟我講一下??
: 再者,你自己說三倍乘數"最少1.5"
: 怎麼會最後實際結果變成1.32
1.32是消費券的乘數
其實我都寫得很清楚
但不知道為什麼你會不懂
可見你從沒仔細看我的東西,你就只想急著跟我抬槓而已
然後就被我取笑
每次都這樣...
: 1.5就是你說的"最少"
: 照理,怎麼樣都不會低於1.5
: 結果自己又自打臉
: 好吧,那麼用你的新規則
: 去年政府根本不該發三倍券
: 發2.5倍券更實際一點
: 2500-1000=1500
: 2500500=約1.6
: 花的預算更少一點,
: 還可以獲得超過1.5的乘數
: 或是兩倍券就好了
: 2000-1000=1000
: 2000000=2
: 這樣也有乘數2
: 1000元換1200元
: 為什麼選1200元,因為太少划不來
: 1200-1000=200
: 120000=6
: 6的乘數,怎麼樣也海放1.5
: 而且平白無故多了兩成可用的錢出來
: 如果嫌太少
: 政府可以讓人民選擇,最多換10萬
: 要是我,馬上借錢換
: 現賺兩成,當然要啊
: 今天再次刷新我的眼界
: 這種算法,第一次看到
: 原來乘數是這樣算的啊,真特別
不管馬凱還是周雨田研究員都是這樣算
他們都是留美經濟學博士
我想沒有什麼問題
唯一的問題就是你不認真看我的文章
也不動一動腦子
你的腦子只有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