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簡單啊,叫陳時中提出證據,證明政府沒有擋疫苗嘛!!!!!
: 足以令人信服的證據拿出來,懷疑的人就會閉嘴了,不是嗎?
: 至於是不是能讓人信服,就讓全民來檢驗啊
: 叫輝瑞BNT莫德納嬌生科興國藥出來證明,是他們不賣,不是臺灣不買,也行啊!!
: 只有這些公司的老闆出來開記者會,就沒人會說話了不是?
: 沒辦法證明自己的清白,就不要怕別人講
噓 Stxxxxxnut: 指控的人不用舉證喔? 08/06 17:38
噓 fxxxxxxle: 柯粉邏輯都是我指控你就要拿出證據阿 08/06 17:38
噓 Rxxxxxxg: 要不要先瞭解一下消極事實的舉證責任分配? 08/06 17:39
→ Gxxxxl: 這邏輯厲害了 大開眼界 08/06 17:39
噓 godixxxxwer: 應該是指控者要提證據...算了 08/06 17:39
耶..這邏輯沒有問題啊...本來就是指控的人要提出證據啊..
怎麼政黑的人什麼時候那麼有邏輯了...
當初指控馬冏的巧克力光碟的時候怎麼沒有看到那麼有邏輯的思考呢?
當初說馬冏,柯屁賣台的時候也沒有證據啊..
還有太多 先潑人家屎 要人證明身上沒有屎的事情資進黨做得太多懶得講了
怎麼那時候不見那麼有邏輯的思考,現在通通都有了呢...好奇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