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五杯券買臺灣商家從中國大陸進口的商品
幫助了靠中國大陸致富的臺灣商家
商家又把振興券換成現金存起來
再用一部分現金去進口大陸貨賣給臺灣人
這樣是不是一種認吱作戰
變相讓大陸企業持續成長
錢還是最終去了大陸
※ 引述《rich22084 (習近平肛交惡徒)》之銘言:
: 原本我也覺得
: 浪費行政費用印什麼券
: 且民進黨以前自己也噴過馬政府的消費券
: 幹嘛不直接發現金
: 有錢人不在乎這5000
: 一般人不可能半年花不到5000
: 家境困難的一定代替日常家用
: 蘇光頭說什麼怕人拿去存起來根本在搞笑
: 後來朋友跟我說
: 如果發現金的話,會有大多數人拿去境外消費
: 例如買滔寶、iHerb、斗內國外vtuber、抽國外手遊的虛寶之類
: 反而把錢送給國外,無法刺激國內消費
: 我就這樣被說服了
: 有人對這個論點有什麼能反駁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