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有白癡要求美豬表示有沒有『使用過』萊劑
原因是美豬只有22%『使用過』萊劑飼料
所以要標記讓消費者區分
但是97%的美國萊牛則不用標記,反正你不管怎麼買都會中
這些白癡不懂的是只要符合 10 ppb 以下標準的萊豬都是安全可食的(codex 標準)
有使用過但是最終檢驗值低於 10 ppb 的萊豬跟其他豬肉在食安上的風險差異是處於低到可
以忽略不計的誤差範圍內
是以標記『使用與否』在食安層面上根本沒有意義
因此要求政府去標示『有無使用過』只是在浪費資源
有標的跟沒標的都同樣安全的前提下
政府浪費錢做這個幹什麼?
還不如集中資源多做抽查確保 10 ppb 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