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當年會入獄,有人說是貪污海角七億,而令人意外的是,
這個七億是美國不爽阿扁要台獨才故意抖出來的?這種說法
到底是真的還是都市傳說呀?
也有另一派人說,阿扁根本就是被馬英九陷害的,用了一些
莫須有的罪名,就算有罪,也是吳淑珍自己搞出來的爛事,
跟阿扁一點關係都沒有,阿珍也被判刑,只是身體不好無
法入獄,阿扁就很冤,所以最後才讓他出來修養身體。
這些說法,到底哪個比較對呀?感覺現在民進黨就是要幫
阿扁報這個仇,怎麼會到現在傾全黨之力,還扳不倒馬英
九?難道馬英九有那麼懂法律?都能避掉判刑坐牢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