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轉貼「陳時中提醒別出門」被當假消息 法

作者: DDDDRR (QQ)   2021-11-04 10:24:13
1.新聞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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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86549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新聞來源︰
聯合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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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陳時中提醒別出門」被當假消息 法院還她清白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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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劉姓女子在臉書轉發文章,寫下「衛福部長陳時中提醒大家,別出門,端午節過後再看狀況」、「染上後遺症拖累後半生」等語,被依涉嫌散布假消息起訴;法院查,劉女勸「別出門」與當時指揮中心、疾管署均呼籲避免不必要移動無扞格,難認她有損害公眾,判劉無罪,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女未經查證,今年5月16日在臉書個人帳號PO文說「衛福部長陳時中提醒大家,別出門,端午節過後,再看疫情控制情況!」還說「一旦染上,就算治癒了,後遺症也會拖累後半生!」「這場瘟疫比17年前的非典更嚴重,用的藥副作用更大」。
PO文還指出「如果出了特效藥,也只能保命,僅此而已!出門前想想你家人,別連累家人,能不出門就不出門,大家一起轉發吧!」被依轉傳假消息送辦,檢方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散布不實訊息罪嫌,將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查,依疾管署公布COVID-19是藉由飛沫、接觸傳染可能性極高,且依現今醫學水準及技術,尚無法提供特定有效藥物治療感染者;另網路以「新冠肺炎後遺症」關鍵字搜尋,相關新聞、文章都提及「肺部纖維化」為永久後遺症,此為眾所周知,避免接觸也是降低傳播最重要方式。
法院指出,國內5月15日新增180例本土確診,指揮中心更籲請民眾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疾管署5月15日也在臉書張貼「#落實自我健康監測避免不必要的移動、活動或集會」、「#外出保持社交距離」,顯見當時疾管署呼籲民眾減少不必要移動、避免出入公眾場所,降低感染風險。
法院再視劉女5月16日PO文,旨在提醒民眾注意防疫、強調感染COVID-19之後遺症嚴重性,並推論即使有特效藥也可能無法治癒嚴重病症,應盡量減少出門在家防疫,即屬疾管署宣導保持社交、避免接觸的觀念,且「後遺症」也無違規一般醫學常識,難認有何損害公眾情事。
另外,疾管署臉書6月6日也張貼「這個端午節,請大家一起宅在家」 ,6月8日還發新聞稿提及「近期國內疫情仍處於高峰,端午連假呼籲暫緩返鄉、減少人流移動」,可見劉女發文和疾管署一再發布、宣導內容及決策並無扞格,且她勸導盡量別出門,也是降低傳播手段。
法院認為,難認劉女發文前已知該文字是不實內容,難認她主觀有散布不實訊息犯意,判處她無罪。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這什麼標題啊
這女的貼的明明就不止不要出門
而是提到什麼後遺症會影響一輩子還是什麼特效藥很可怕之類的好嗎
不過社維法又輸了一次 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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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21-11-04 10:29:00
4%仔又造謠
作者: lwamp (堯堯)   2021-11-04 10:50:00
綠共不意外
作者: tfct (小尼)   2021-11-04 10:53:00
會講非典 不是台灣人吧 台灣人都講SARS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21-11-04 10:55:00
這明顯就是藍白五毛的作為,濫興訴訟,打擊正常的言論自由
作者: ohoohoo   2021-11-04 11:28:00
法官,顆顆
作者: scimonster (紫色的初夏)   2021-11-04 12:16:00
陳時中:复必泰是中國代工 深圳分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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