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海神3惡煞毆打大學生命危!警認定非現行犯全放回家惹議

作者: AAAB   2021-11-10 21:08:58
1.新聞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Taichung/breakingnews/3731955
2.新聞來源︰自由
3.完整新聞標題海神3惡煞毆打大學生命危!警認定非現行犯全放回家惹議
4.完整新聞內容︰
台中市宋姓大學生本月7日凌晨開自小客車,載著同學一車5人行經西屯區時與一輛黑色「
海神」瑪莎拉蒂擦撞,卻被瑪莎拉蒂的駕駛與乘客等3人打到命危,警方雖以現行犯逮捕3
名惡煞,卻又認為只構成傷害罪而釋放,直到7日傍晚得知大學生命危,才依殺人未遂罪
傳喚3人,但3人已非現行犯,只能請他們回家,再函送法辦,引發外界質疑。
對此,中市警局六分局解釋說,3人徒手打大學生,警方認為一般狀況,徒手不會打死人
或重傷害,證人則指控惡徒死命往大學生頭部重擊。分局長蔡元戎則強調,第一時間證據
未達殺人未遂罪,警方依證據與程序偵辦。
這3名惡煞分別是駕駛海神豪車的李姓男子(25歲),乘客張姓男子(23歲)、陳姓男子
(19歲),他們毆打宋男大生之際,宋男的車內還有4名朋友同學,這3人不但恐嚇不得報
警,還叫來兩輛車多人助陣,幸好警方6分鐘馳抵,兩車人馬抵達後,只在旁觀望,不敢
加入戰局。
不過,中市警局六分局很快抵達,卻又認為3人都只觸犯告訴乃論的傷害罪,刑責不重,
雖依現行犯逮捕,但並未移送法辦,而是做完筆錄就釋放,當天(7日)傍晚,得知宋姓
大學生命危,又趕緊把3名嫌犯叫回六分局,改依殺人未遂罪偵辦,但他們已經不是現行
犯,只能函送法辦。
此外,六分局將3人「函送」而非「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卻又在昨天深夜,家屬提出
質疑後,宣稱「建請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人都放走了,卻要檢察官聲請押人。台中地
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說,中檢昨天(9日)收到六分局函送資料,已經指派檢察官
偵辦中。
外界質疑,警方輕縱3名惡徒,據指出,此3人都無業,實際可能是從事賭博、詐欺車手、
洗錢等不法勾當,中市六分局則解釋說,警方先將傷者送醫,當時研判3人是徒手,通常
徒手毆打不會致死或重傷,因此依傷害罪嫌偵辦,但當天(9日)傍晚從監視器畫面中,
發現3人毆打大學生的程度,已有致人於死犯意,大學生亦有生命危險,將3人改依殺人未
遂函送法辦。
六分局長蔡元戎說,警察馳抵時,雙方已架開,員警未見打架畫面,傷者宋姓大學生是在
員警陪同下,走上救護車,另外,行車記錄器拍到嫌疑人持棍棒畫面,但沒拍到持棍棒打
人畫面,當時證據顯示,3人構成告訴乃論的傷害罪,依據法律程序,就是依傷害罪偵辦
,之後證據顯示3人有殺人未遂的犯行,當天傍晚傳喚3人,改依殺人未遂函送法辦,外界
或許質疑警察把兇手放了,但實際上警方是依證據與程序偵辦,此案已依殺人未遂、組織
犯罪、恐嚇等罪名嚴正偵辦。
5.附註、心得、想法︰警察以現行犯逮捕3名惡煞,認為只構成傷害罪而釋放,並未移送
法辦,直到7日傍晚得知大學生命危,依殺人未遂罪傳喚3人。臺中市警局六分局公開表態
,3人徒手打大學生,警方認為一般狀況,徒手不會打死人或重傷害,證人則指控惡徒死
命朝大學生頭部重擊
作者: benqlove (benq)   2021-11-10 21:11:00
主人善待警察,警察照顧細漢
作者: Erik6502 (Erik)   2021-11-10 21:11:00
操,粉鳥再掰呀,最好鋁棒用力打頭都不會流血。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1-11-10 21:13:00
這故事告訴我們 在台中平常要善待鴿子 鴿子會回報ㄉ
作者: nepenthes7   2021-11-10 21:13:00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碰到糾紛不要輕易下車真的拿鋁棒來直接輾過去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1-11-10 21:14:00
警方認為一般狀況,徒手不會打死人或重傷害 真敢講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21-11-10 21:14:00
藍營執政縣市自己保重,綠營縣市出事還有人會幫你募款
作者: bluenan (布魯斯)   2021-11-10 21:15:00
在台中有背景好爽喔!
作者: whitezealman   2021-11-10 21:15:00
葉毓蘭讚顏清標:一向以善待警察出名
作者: perceval (摸魚中)   2021-11-10 21:16:00
徒手?幹,鋁棒是裝飾品嗎?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21-11-10 21:18:00
還好被害者沒被追究毀損鋁棒的罪責,要感恩台中市囉
作者: GordonJordan (戈燈喬燈)   2021-11-10 21:21:00
「警方雖以現行犯逮捕3名惡煞,卻又認為只構成傷害罪而釋放」 那他媽還是傷害罪現行犯啊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11-10 21:21:00
警察日常本來就能少一事就少一事
作者: kuninaka   2021-11-10 21:21:00
搞不懂
作者: bluenan (布魯斯)   2021-11-10 21:21:00
加害者因該控告被害者意圖強姦林志穎才對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11-10 21:22:00
放人就不用後續一堆管理與手續
作者: Erik6502 (Erik)   2021-11-10 21:25:00
粉鳥乾脆說,張嫌鋁棒揮出去,大學生自己把頭伸過來。
作者: dostey (Dos)   2021-11-10 21:25:00
這執法警察根本犯法了! 縱放現場現行犯
作者: llHAY (小披薩)   2021-11-10 21:36:00
這是全台的日常吧
作者: re340 (Manigabee)   2021-11-10 22:39:00
這些人拿多少錢?
作者: a4302f (KJ_Chino)   2021-11-10 23:19:00
看看市長挺什麼人 治安呵呵
作者: lowsan (無法跨越...)   2021-11-11 00:09:00
台中最愛這味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21-11-11 00:51:00
台中警察全是瞎子嗎?
作者: tsgd   2021-11-11 01:03:00
至少也要帶回警局吧 因為被害人可以上車 所以就先放哦XD那如果當事人僥倖痊癒沒進加護 不就連加害人都沒函送?
作者: rickylin (綠光)   2021-11-11 06:27:00
市長就黑道傀儡、警察當然會看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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