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士修公投發表會嗆告發許永輝 台電:嚴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1-11-19 06:20:43
奇怪,我念法律的朋友說
這樣不算恐嚇,因為偽造文書之類,本來就大家知道的犯罪類型。
其實他講我也聽不太懂,
不過我懂一件事:
如果台電覺得被恐嚇,
就快到去告黃士修恐嚇罪!
我認為,兩邊快互告,由法院來認證。
只會放話,就是心虛演戲!
作者: insinuate   2021-11-19 06:22:00
恐嚇有明確的定義
作者: kingtama (金魂)   2021-11-19 06:23:00
跟法律追訴權一樣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1-11-19 06:26:00
台電核能發電處長許永輝在核四的安檢程序都有簽名偽造文書 對上 恐嚇 法院要怎麼審理呢 XD
作者: ohoohoo   2021-11-19 06:58:00
安檢跟試運轉不一樣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1-11-19 07:00:00
沒有燃料棒 核四已經試運轉了嗎??查了一下 試運轉測試做了7年,原能會也審查了7年原來馬英九時代 核四就已經開始試運轉了 我太無知了
作者: asclepias   2021-11-19 07:38:00
搞威脅,這就是KMT的老招,中二的產物
作者: aragorn747 (亞拉岡)   2021-11-19 07:46:00
已經有人開始用自己無知來惡意扭曲為核四能運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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