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1-12-20 12:57:31https://bit.ly/32gWyuI
為啥都不去看法條呢?
領土,國名跟主權,要由總統,院會跟立法院喬好後再交由公民再決定一次
以為有這麼簡單嗎?
這麼簡單的話,國民黨早幹了好嗎。
公投有分四個方向
1.民間提的
2.行政院提的:立法原則之創制。+第14條+經立法院審議是否批准此公投提案
3.立法院提出的:
立法原則之創制。
在第15條+經院會審議是否批准此公投提案
4.總統提的
第十六條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
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