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230/KYRCEY5PGRFJXNN27GZHHH36G4/
2.新聞來源︰
蘋果
3.完整新聞標題
開房費+威而鋼也要廠商埋單! 桃園經發局前局長索賄重判13年
4.完整新聞內容︰
桃園市府經發局前局長朱松偉在局長任內屢屢借其局長、採購案、交評案審查委員之身分
,收受往來廠商或受其審查對象贈送之財物,且多主動索賄,包括現金20萬元、iPad,甚
至連與女友開房間的費用及壯陽藥「威而鋼」等也不放過,另又以不實發票詐領特別費,
桃園地院今天(30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5年
判決指出,朱松偉(55歲)2016年6月9日至2018年12月25日擔任桃園市經發局長任內,利
用承辦公共工程的採購期間,向廠商索賄,甚至還指名特定物品,包括現金、iPad,重機
甚至連與女友開房間的費用及壯陽藥「威而鋼」等也不放過,經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嫌起
訴後由桃園地院審理。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朱松偉為土木工程博士畢業,原為大學教授,經借調至桃園市經發
局擔任局長,國家無非係借其長才而予以重用,而朱從教職轉任政務官,此一身分之轉換
,信當時也希冀對國家、社會能有所貢獻,而非成為其圖謀不法財物、利益之管道。
然朱擔任桃園市經發局局長期間,或受邀擔任採購案、交評案審查委員時,竟屢屢借其局
長、採購案、交評案審查委員之身分,收受往來廠商或受其審查對象贈送之財物,且多係
主動索求賄賂、不正利益,另又以不實發票詐領特別費,所為非但破壞官箴,更損害全體
公務員及政府機關廉潔之形象,自應嚴加非難,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
年。褫奪公權5年。(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5.附註、心得、想法︰
桃園市府經發局前局長朱松偉涉嫌於任內(2016年6月9日至2018年12月25日)向公共工程
廠商索賄 甚至連與女友開房間的費用及威而鋼費用都不放過 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執行
有期徒刑13年 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