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TuNaTeR (偽惡碎唸者 戰力奶騷神↑)》之銘言:
看了大大的見解
什麼改憲法,什麼改制度?
其實不用這麼麻煩
首先建立憲政慣例就好
基本上
你說的還是雙首長制的制度運行
例如
法國「左右共治」的慣例
指出一下你的盲點所在
1. 內閣制才是最容易形成政治分贓的體制
總統制的出現,才是改善政治分贓的問題
因為行政跟立法是同等地位
是相互競爭牽制
2. 台灣不是總統制,是雙首長制
看了你講了一圈
還是在講雙首長制啊
: 為避免「朝小野大」令不出府院憲政危機再現
: 將政府體制改革修憲為「內閣制」仍有其必要
: 惟可就幾項傳統缺失進行改良:
: ・國會多數黨魁即為閣揆,為執政權力中心
: 黨魁未必須為國會議員
: ・閣員非由國會議員兼任,以免角色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