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rles0939 (charles0939)》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AqcrwAc.jpg
: https://i.imgur.com/jvMvU8o.jpg
: 法務部晚間回應
: 已責令矯正署了解及檢討
: 嘉義看守所戒護外出使用戒具執行方式
: 並於昨天部務會報再度重申
: 要求矯正署加強矯正同仁的教育訓練
: 於未來執行此類案件時
: 在不影響戒護安全前提下
: 能夠妥適執行
: 以保障收容人權!!
戴寧是被羈押禁見
跟監獄行刑法啦~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啦~
根本就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是適用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
被告之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
戒護返家探視,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回所;其在外期間,予以計算羈押日數。
基本上就是被羈押要回家奔喪一定要上戒具啦
除了阿扁坐輪椅那次沒上之外
基本上沒有例外
這次是戴寧手鐐腳鐐全上
有人覺得不舒服
認為還沒判刑就沒必要上這麼多戒具
搞得好像什麼判刑確定的重大刑犯一樣
我看每篇新聞都在講什麼社會觀感
還沒看到有說嘉義看守所違法上戒具的
引用法條要找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