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你個鬼隱私,
個資必然跟隨個人訊息連結,
如我隨機拍下一千個路人,
然後依靠ai去除臉部跟服裝辨識體型,
然後你跟我說我侵犯這一千個路人的隱私?
然後問你誰是這一千個路人你也說不知道,
當天走過那條路的可能有一萬個路人,
你要怎麼證明就是其中的那一千個?
重點是就算是能明確那一千人請問又侵犯他哪部分?
肖像權?拜託都去臉部識別化了是侵犯什麼?
更何況這一千人都不跟他聯絡資訊相連,
即你能知道其中有個100kg的胖子,
你也不會知道是誰那麼胖,更遑論侵害他。
我覺得阿苗真的很可悲一天到晚只能找這些東西打,
能打贏就去提告,不要每天只會在那邊瞎meme妨礙社會進步,
大數據本來就是趨勢,只要不影響你個人訊息外流,
到底有什麼好拿來嘴的?
作者:
Riyuberg (protect)
2022-04-11 10:02:00電話號碼+個人聲音叫做無法間接識別個人喔?而且重點在於 你臺北市政府根本沒告知與同意耶
作者: tarcowang (勇者鬥惡龍) 2022-04-11 10:03:00
拿給民間公司不算外流喔?
作者:
Riyuberg (protect)
2022-04-11 10:03:00你有說要拿民眾的聲音去餵AI是不是?
在未告知或取得當事人同意情況下,擅自將市民錄音提供
作者:
cplzgr (妮妮)
2022-04-11 10:03:00確實可悲,是吧~
把民眾的個人資料拿去作目的之外的使用就是違反個資法
作者:
fuhaho (fuhaho)
2022-04-11 10:04:00這不是隨機錄音耶
作者:
a2550099 (22K逆轟高灰)
2022-04-11 10:05:00大家再氣什麼?狗勾讀不懂法條不是很正常嗎?
可惜……他們不知道的是,狗當多了,就真的會被馴化!小說神秘之劫這段話真的很符合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22-04-11 10:08:00
法盲
作者: sniperway 2022-04-11 10:08:00
忠犬的法律常識有待加強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2-04-11 10:08:00告知留存 沒同意給第3方 這點都裝瞎看不見完全不敢針對這個問題點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22-04-11 10:09:00你連聲紋等同指紋都不知道 了憐多學點生物辨識不然不可能的任務也有示範過吧?不然你錄一段我是louiswei請開門讓我幫你保存一下?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22-04-11 10:11:00也是啦,看的懂個資保護限制的怎麼會去當柯粉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22-04-11 10:11:00無知又不讀書 難怪當北藍教徒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2-04-11 10:11:00而且你根本沒看內文 去識別化 根本不是台北市政府有做
作者:
a2550099 (22K逆轟高灰)
2022-04-11 10:11:00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2-04-11 10:12:00口口聲聲想用去識別化護航 但新聞就打你臉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22-04-11 10:13:00你知不知道請你念幾篇新聞 軟體就可以用你的聲紋重組出你要行刺蔡英文的自白錄音嗎
作者: amyflower 2022-04-11 10:14:00
對岸思想,難怪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2-04-11 10:14:00笑死 被打臉就開始要別人找人告
加油~~~ 我相信阿北絕對有去識別化 他們都是1450拉~~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2-04-11 10:18:00開始無視 自己說的去識別化了嗎
作者: seazure2016 (音饗) 2022-04-11 10:18:00
現在的問題不就是沒有去識別化嗎 這樣還可以跳針是多可憐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22-04-11 10:19:00人家議員確認沒做去識别化 你要拗就要拿證據啊 理虧還再瞎拗就承認你無知不知道生物辨識包含人聲就好 還要硬拗三洨?
個資法第六條第四項是在講去識別化這新聞就是在說沒有去識別化啊*個資法第六條第四項是在講去識別化政府可以利用蝦皮註冊就有同意書了1999哪有你是不是沒看新聞啊將錄音檔案提供外包廠商作為「語音辨識」及「AI文本分析」,卻完全未先告知民眾。然後沒有去識別化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22-04-11 10:27:001999有告知你會給第三方拿去分析聲紋嗎?還在拗什麼無法辨識?到底活在哪個平行世界??
作者:
sassuck (SAS好笨)
2022-04-11 10:29:00告知留存跟要拿去做特定研究是兩件事 你還是要知情同意你只要要收集跟人有關的資料來研究 知情同意是避免不了你只要告知錄音當下沒有說你要拿來做什麼研究
作者:
sassuck (SAS好笨)
2022-04-11 10:32:00就是沒有知情同意啊你取得知情同意以後才能進行去識別化做後續研究你第一部沒有取得ICF後面怎麼可以直接跳到DE-ID?你資料收進來的當下當然要同意啊 同意完才能操作de-id不然你資料怎麼收進來?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2-04-11 10:35:00還在跳針有去識別化 真的一直無視 然後推卸責任要人告
作者:
sassuck (SAS好笨)
2022-04-11 10:36:00蝦皮是民間企業 你跟公家機關類比?再說一次 留存跟拿去特定用途研究是兩件事要拿去研究就是要取得ICF後才能DE-ID不然大學院校跟醫院做研究整天簽ICF簽假的?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22-04-11 10:37:00別再唬爛了 哪裡證明苛痞懶政府履行「法定義務必要範圍」必要且「事前或事後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不要拿法條來唬人啦 碰到資訊稽核的這個就一定開單列缺失了 不用跟我拗
而且個資法第六條第四項是在講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扯蝦皮有夠蝦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2-04-11 10:39:00這篇一直自我打臉 才是帶風向的典範自己說有去識別化 別人就說是法官沒有就沒有 誰才鴨霸但新聞就打臉你說沒有了資訊局長呂新科回應,專案將與專家討論,確認適法性連台北市資訊局都覺得有問題 要回去討論了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2-04-11 10:46:00沒問題 還討論個屁 繼續凹阿議員監督 變成正事不幹 繼續跳針繼續硬凹議員 立委都分不清 可憐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2-04-11 10:50:00北市研考會組長陳宗亨坦言尚未會簽法務局等
把民眾的個人資料拿去作目的之外的使用就是違反個資法你自己都沒辦法證明他有沒有去識別化了,為啥你會認為議員知道的比你少?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2-04-11 10:52:00有疏失 還是看你繼續跳針 笑死開始跳針到其他議題了喔要跳針酒駕的話 TMD最近被4X貓擊墜耶 結果搞雙標提名呢
作者:
g9122xj (g9122xj)
2022-04-11 11:00:00沒關係,這個議題好,歡迎繼續凹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22-04-11 11:05:00你還在跳針第六項第四款都跟你說第二就過不了了還想拗你如果是念法律的一定常常敗訴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2-04-11 11:07:00自己扯到酒駕和發言人 繼續凹~繼續凹~現在換成阿Q精神勝利了自己跳針 自己硬凹 好耶 阿Q精神勝利贏了~
作者:
mp5good (─ ─”)
2022-04-11 11:24:00市府就真的沒做去識別化,到底有什麼好護航
作者:
LaHu (光與影的交錯)
2022-04-11 11:34:00請教談話過程怎麼去識別化 你好某某先生 我住在哪邊之類的?
作者:
LaHu (光與影的交錯)
2022-04-11 12:10:00不要說沒有 他會跟你要聯絡方式 讓承辦人跟你聯絡回報
個資法規定,單純自用沒啥問題,但是提供給第三人就有問題阿,你當初收集個資有告知會挪用嗎,有沒有知識啊
知道電話號碼跟聲音其實只能防止八卦肥宅騷擾而已,沒有什麼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