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234a123499 (alah)》之銘言:
: 一個大議員,要告平民老百姓耶
: 真的是好大的官威
: 自己身為公眾人物,民眾的批評不能虛心接受,還要用法律恐嚇一般民眾,製造寒蟬效
應
你不要亂說。徐議座會告,不是因為不承認違停,主要還是爆料者爆料不實,造成她名譽
受損。
首先第一,徐議座(求饒信的尊稱)人家是吃飯“臨停”紅線,這有違規,但那是吃個飯
臨停。講白話點就是吃飯臨時違規停車, 如果人家民眾第一時間就出來了,那你警察應
該要看勸導單或請求移開。
第二,徐議座過程中都有乖乖配合,只是問一下警察先生對於交通條文中關於勸導的規定
而已,這並不是施壓,難道民眾問警察問題是擺官威?
第三,警察先生其實開單完全於法有據,但他自己在那邊感到壓力,自我腦補,顯然抗壓
力不足,最後甚至放棄開單,這完全是他自己的問題。
第四,徐議座完全支持開單,而且不斷要求警察開單,還連續請求五次左右,可能是這樣
跟警察說:
你開嘛、你開吧、你開好不好、你可以開阿、你就開吧。
這樣就叫施壓?就叫恐嚇,會不會太好笑?結果還是警察自己不開,這能怪車主嗎?
最可惡的是爆料者自己不在現場,只是根據轉述就亂講,完全不知道徐議座過程都很配合
,也表示可以先開單,事後她再了解沒關係,結果在爆料者口中變成耍特權不給開,這完
全與事實不符,能不告嗎?
完全支持徐議座提告,以視正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