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是這樣,
不要只會打嘴砲,
竟然你說不會違法,人肉搜索沒關係,
那你就再重新貼一次呀,
反正八千貓都幫你找好資料了,
就看你敢不敢,用實際行動證明給大家看,
不要只出一張嘴,
真的要做的時候就變成縮頭烏龜,
躲在後只會供人出去送頭。
說白了,一堆鄉民也是看熱鬧居多,
引述《HDT (氕氘氚)》之銘言:
: 都8203次登入,1607篇文了怎麼還在問這種DJ問題?
: 4X貓所謂的「肉搜」說到底,是不是就是依照當事人自己已公開的資訊去順藤摸瓜?
: 裡面所謂的個資全部都是當事人自己之前公開在網路上自行傳播的
: 譬如自介文、Facebook公開大頭照、Facebook公開背景、機關公告、機關公開人員介紹
: 、公開IP等等等
: 你要提個資法,結果連個資法都沒去翻?
: 個資法6條1項3款
: 自己公開或合法公開的病例、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可以蒐集、處
: 理或利用
: 個資法9條2項2款
: 自己公開或合法公開的個資,在蒐集、處理及利用前免告知
: 個資法19條1項3款
: 非公務機關對個資蒐集、處理應有特定目的,且個資需為當事人自己公開或合法公開
: 請問4X貓是有透過啥駭客手段入侵當事人電腦或戶政事務所電腦去偷取個資
: 或是侵入中華電信機房去偷錄IP嗎?
: 你這問題10年前BBS鄉民的正義就已經討論到爛了,新警察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