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八卦:唸自己的推文=中共文革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22-06-14 09:40:46
※ 引述《newpasta (pasta)》之銘言:
: 今天科長上台唸自己的推文後
: 在八卦引起軒然大波
: 連續好幾篇熱門文章都在討論這件事情
: 其中主流的聲音是
: 科長唸自己的推文 = 中共文革批鬥
: http://i.imgur.com/CH9gPF0.jpg
: 請問 這說法合理嗎
我覺得,不敢唸自己的文章才不合理吧
憑什麼躲在螢幕後嘴砲
到現實不敢面對自己的嘴砲
是有多卑微?
八卦要挺一點都不意外,因為一堆人就是躲在螢幕後放炮,現實就是個俗仔
很怕到現實世界唸出自己的嘴砲。
但真實世界中,唸出自己的言論,對自己言論負責
講該講的話,不該講的話不要講
不是很合理的嗎?
要我上台唸出我這篇文章,到底有何難的?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09:45:00
柯黑母豬教主敢上台念他的母豬文嗎
作者: kterry01 (joker01)   2022-06-14 09:45:00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6-14 09:46:00
母豬文值得發揚光大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09:46:00
你的說法太不成立了
作者: KingFelix (2010 AL Cy Young)   2022-06-14 09:46:00
是低 就像警察抓到犯人 也會把他帶到現場模擬 給記者拍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09:48:00
警察抓到犯人,民眾要公開處罰,警察是不讓的
作者: iamsafin (sa)   2022-06-14 09:48:00
教主不戴眼鏡 抖
作者: chx64 (雪人)   2022-06-14 09:49:00
不敢唸是不是就表示那些文字違背自己良心還是什麼?
作者: kterry01 (joker01)   2022-06-14 09:50:00
公開處刑4%不行,就公開處刑綠共可以,嗯,這就是柯學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09:54:00
舉個例子,藍白是公開處刑政務官而塔綠班是公開處刑事務官還還死了人,法院還判刑了你怎麼有錯覺不行呢?現在塔綠班不是又在羞辱小公務員嗎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09:57:00
所以那個推文是犯罪行為 是錯的? 議員是警察要公開處刑犯人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09:57:00
不會去罵柯P哦,哦哦,柯已經給處罰了,罵不了了,現在改罵不保護下屬
作者: hqu (小毛氈苔)   2022-06-14 09:58:00
唸自已的主張 叫羞辱 這我不太懂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09:58:00
公務員 是這個類比的意思嗎? 那有問題的不是那個犯罪的人嗎?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09:58:00
推文不管是不是犯罪,都必須尊重其人要不要再次公開表達因為連罪犯都有其基本緘默權左苗是法官嗎在法院不想講法院也沒辦法掰開你的嘴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10:00:00
所以國中國小唸書的時候 老師請作者朗誦得獎的作文是種羞辱?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0:00:00
虧她/他還是法律左苗咧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10:01:00
或者說 老師要尊重學生 不能請他朗誦?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0:01:00
看個人意願,而不是看文章內容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10:02:00
所以本質上 已經將他的推文"認定是一種犯罪" 或是認為是一種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0:02:00
還是你做了好事,我讓你出來你就得出來內容是啥關係法律和社會關感但是內容無法決定個人當時意願是啥,OK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10:03:00
羞辱性的言論 所以要尊重他的緘默權???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0:04:00
塔綠班讓郭出來接受表揚郭就要出來嗎你跳來跳去幹嘛?一下是犯罪一下子不是還是你認為可以切割你認為不說話的權利誰才有
作者: wind200625 (killer wind)   2022-06-14 10:05:00
政黑:網路上匿名發言輪=等於行政不中立???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0:06:00
問你自己好嗎,不要左跳跳右跳跳的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10:13:00
我從頭到尾都不覺得,這種請他在念一次是一種所謂的公開處刑,因為我認為既然是他的公開推文,也是他的言論自由,這是中性的,就跟念書時的朗誦得獎作文一樣,我不認為在念一次他自己的推文是"犯罪緘默權"的侵害,會這樣想的前提是已經對他的行為定調為"犯罪行為",所以認為對於他的再念一次會類比為犯罪模擬,但是對於我來說,我認為公開推文是中性的行為,對於內容的好與壞,我不評論,所以我也因此不認為請他再念一次公開的推文是一種所謂的公開處刑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0:16:00
你這樣的說法造成一般人是沒有不說話的權利的你的定義是推文是沒有犯罪的是中立的為何不可以講你的出發點還是在物本身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10:17:00
會認為是一種公開處刑的,才是已經將他的言論認為是一種犯罪行為,或是羞辱性的言論,是有羞恥性的,所以才認為要他再念一次是種對他人格的自我羞辱。但是對我來說我不認為他的言論是一種犯罪啊,這是他的言論自由,每個人都有他的觀點,允許被表達,這也是他能公開推文,而不是被事前審查不允許發表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0:20:00
你好跳哦我就問讓你公開你弟弟有30公分,算算犯罪啊→ ferb: 我就問讓你公開說你弟弟有30公分,算不算犯罪啊不算犯罪,我叫你說你就要說了嗎不管你弟弟到底有沒有30公分,驚人或是羞辱人,決定權在你身上耶還是你弟弟有30公分你覺得侮辱不敢公開?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10:25:00
這也是苗會說“讓你發表你的言論自由”的原因,言論自由讓你能發表己見,但是你發表言論之後的真偽性,或是受不受歡迎,這個是發表言論的人自己要負責或是承受的後果。這也是為何我不認為要他再念一次,具有所謂的羞辱性,除非你認為他的言論是錯誤的或是具有羞辱性的,要他再念一次是對他人格的自我羞辱,這就是你內心已經對他行為有所定義了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0:26:00
言論自由讓你發表是啊,但是言論自由也讓你在不想說話時不說話啊請問左苗給了一半的權利也給了另一半了嗎不要想用言論自由來保裝強迫和批鬥的本質這篇文章舉的霸王別姬就舉的好但實際就發生在中共文革期間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10:29:00
今天假設我的弟弟“真的”有30公分,我可以決定要不要公開,這是我的言論自由,但是我絕不會“明知我沒有”,卻出來公開說我有。謝謝你讓我用這個例子告訴大家,我與那個事件的公務員的差別,相信很多人經過這個例子就會知道差別在哪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0:29:00
連周恩來都不敢公開幫彭德懷你沒有,所以你有多少?你可以說說啊,我給你言論自由哦就像你說的,你沒有30公分,那你有言論自由說說你有多少,我也給你言論自由,快說吧你快說哦,不然不說可能讓人覺得是羞辱不敢說說吧,我給你言論自由了,站方也給你了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10:32:00
言論自由不是你可以給我的,這是憲法賦予我的,同樣想不想說,也是我的自由:)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0:32:00
你怎麼想用罪犯的緘默權了?哦,你說的不就是我說的,然後你一直跳針的,難道你是托托托托也是網軍是吧?而且我是學你學左苗說話的哦托托有啥話就講真的嘛,裝啥咧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10:36:00
和跳針的討論言論自由,以及刑法上的緘默權的區別,真的太困難了,希望有看推文的人,看完上面整段推文之後,自己心中有把尺就好,另外,托托這個詞,台灣好像不太有人會用…………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0:38:00
有人不知道魔術術語哦難怪就會跳針不知道的東西就當是對面的就對了推 ee4e: 這也是苗會說“讓你發表你的言論自由”的原因,言論自由讓你→ ee4e: 能發表己見,但是你發表言論之後的真偽性,或是受不受歡迎,我就不貼完了,你可以有不說話的自由,憑啥貼過文的就沒有你的論證是啥,不是是你一直跳針的嗎?然後我舉了好多例子你還可以繼續跳,不是托不然是啥我說的是啥看清楚我說連疑犯都有基本的緘默權,更何況你你一直強調的內容不具羞辱啊那還把人叫到議會說要給人言論自由是傻了嗎你自己都說了言論自由怎麼來,還用你左苗給然後你後面也是這樣說了,不就是跟我說的一樣,這樣你還不是托不然為何要一直跳針是為了啥
作者: castjane (HAHA)   2022-06-14 10:51:00
上班時間算公務執行
作者: ee4e (ee4e)   2022-06-14 10:51:00
今天我對於我的大小,要不要公開,當然有我的言論自由,以及隱私保護性。今天對於貼過的,已經公開發表過的文章,其內容的真偽,以及是否有誹謗他人,造成他人權益受損,有權的機關,當然可以追究其責任,這也是法院為何對於受言論自由保障的言論可以“事後”審查其責任。舉例來說,如果我今天涉及了性侵犯罪,法院在追究我責任的時候,我不能對於我的大小主張言論自由,還有隱私保護,我甚至有可能被當庭勘驗性性器官,這些都是有可能的,但是法律規定我必須要忍受這些,假設我真的涉及性犯罪。同樣道理,苗議員對於這些公務員也是有權問責與監督的機關,所以議員能請他們過去問問題,這些人也要回答問題。對於言論自由保障的“事前”不受審查,還有關於言論的真偽,以及涉及不涉及誹謗的“事後”追究侵權問題,相信政黑的很多人都能分得清楚,不會被上面一直在跳針想要混在一起的人干擾到:)
作者: sted0101 (sted)   2022-06-14 11:16:00
你不用唸,先具名再說,要連這都不敢就不用嘴了等你有嘴巴上的勇氣再來說沒差
作者: q2825842 (co_iserial)   2022-06-14 11:19:00
有群腦殘又想帶風向轉移焦點。這件事和言論自由沒太大關係,他們可以選擇在台上結巴,或繼續鬼扯,也可以選擇沉
作者: scaleprince (別傻了孩子)   2022-06-14 11:19:00
有人好像露餡了 笑死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1:29:00
他還在跳哦他的言論自由包括了當下拒絕然後換到公務員對推文的理解他就卡了想搞清楚為何公務員要念推文是推文有他職務的行使內容嗎只是抱怨批評他的工作憑啥叫人念啊依你的議員職責你憑那一齣戲幕的啊
作者: slygun (放開那個阿婆)   2022-06-14 11:34:00
不會吧 西斯版一堆推文你都覺得人家該念 還是你放個繞口令就要念的很順 分明作秀 噁
作者: ferb (ferb)   2022-06-14 11:34:00
左苗還想用給你言論自由包裝咧現在好了,直接說人違法要接受調查這不是在打某e的臉嗎連左苗現在扣違法,之前說給言論自由,這是你卡的點哦被左苗直接打臉很好玩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