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很喜歡陳明文 但我更不喜歡黃國昌
就事論事來說 陳明文告的有理 而且勝訴機率很高
陳明文早在去年4月就已經澄清過此事
但黃國昌不改本性繼續於去年11月具體指名道姓
指控陳明文為一個受雇殺人、猖狂殘暴的犯罪組織
黃國昌指控的理由是 因為你陳明文以立委身份 幫寶和會成員辦理接見
你們雙方有連結 所以是犯罪組織成員之一
而陳明文則是回應他是做立委常見的選民服務
他的立委服務辦公室 在當時受選民所託時 並不認識這位選民
黃國昌你唯一的機會 就是證明陳明文在說謊
早在受託之前 陳明文就認識寶和會了
否則這種你指控 還不只一次,而且陳明文在你4月指控當下
就有向社會澄清了
你又再犯 再指控對方
如果還拿不出一刀斃命的具體證據 像是陳明文跟寶和會的對價關係或是直接關係
法官會認定你主觀上就是有要惡意詆毀他人名譽的犯意
希望黃國昌 你不會孬到說 這是社會重大議題 可受公評之事
你之前很常喊說 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 我不會隨便出手的 一出手就是要一刀斃命
我等著看你在法庭上拿出一刀斃命的證據
而不是龜縮閃躲說 這是可受公評之事
如果你是其他側翼像勾惡這種 整天陰謀論 水很深的指控那也就算了
但你不是,你是法律人 還是前立委身份 公眾人物
法官或者陳明文律師應該也不會讓你這樣辯駁
我等著看你敗訴喔
還有別再叫囂 叫人家去館長直播辯論了
現在已經走入司法程序了 你到底是法律人還是網紅 ?
不上法院跟陳明文直接對決
反而整天嗆說 來館長直播辯論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