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reurl.cc/8pldDg
我剛看到這咖的臉書說
下午看了國民黨立委的回應記者會,完全不敢提公證書。
依據公證法規定,公證書如同法院公證的公文書。可證明林市長論文被指抄襲的部分,最
早是2016年2月1日就出現在林的論文計畫,這就是「沒抄襲」的鐵證。
國民黨直接跳過公證書,繼續跳針「無法證明未抄襲」
#裝睡的人叫不醒
還有網路上帶風向說公證書是我做的,質疑公正性,這真的嚴重欠缺法治教育,我是律師
不是公證人,本來就不能做公證!
公證書是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依據法定程序所進行的公證。
還有針對蘇宏達未審先判,曾銘宗說,法律並無規定要迴避,請提出相關法律依據。
完全搞不懂怎麼突然冒出一個公證書??
這公證書可以證明沒有抄襲???????
我再找了一下新聞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002249
林智堅再三強調,台大碩士論文自己是原創、絕無抄襲,題目發想在先、研究設計在先、
研究寫作在先,相關事證已委請律師公證,他早在2016年2月就有與陳明通討論研究計畫
草稿的信件紀錄,面臨修課年限的余先生因研究遇到困難找上陳,因此陳在徵求林智堅同
意後,將其資料、論文大綱初稿提供余先生參考,研究設計才會如此雷同。
喔
意思是林智堅找了一個律師公證說他2016年有跟教授討論過論文
然後皇帝影說因為有律師公證了有法律效率
這樣就可以證明林智堅沒有抄襲..........
靠北喔
政黑仔你們看看
是不是你們的智商太低了
才會讓皇帝影以為胡亂瞎掰信徒都會買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