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進到人工之後 他們明顯只認時間先後 而兩人論文的本質就是看變數對投票的影響 即使明顯不同的句子 都被理解為意思都是一樣的這才是林智堅被判抄襲的主要原因而這件事在陳願意幫余的那瞬間就已經註定了以2.1的初稿來說 陳明通寄給林助理的那份 裡面雷同的文字早就有了其實陳在聲明的主張就是對象不同 結論不同 是可以的林在陳的指導過程中相信這件事是合理的所以林不管是雷同的文字的部分 還是架構類似的部分 因為老師都說可以 自然不會有意見而且台大學倫會至少還有一個證據是有問題的就是logit的同對同錯但是事實上 有人搜尋後 陳明通的學生都是那樣寫 所以同對同錯明顯是來自陳明通的教導 而非抄襲
https://i.imgur.com/Gi61krq.png台大學倫會連這種簡單的可能性都沒查清楚 就急著判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