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1.轉錄網址:
: https://reurl.cc/3YY0zV
: 2.轉錄來源︰ 汪浩FB
: 3.轉錄內容︰
: 台大學倫會20天神速裁決的程序與實質的錯誤如下:
: 1. 台大社科院在7月17日組成學倫會,成員7人。除蘇宏達外,包括前後國發所長劉靜怡
: 及施世駿,但另外4人是誰?相關當事人和社會大眾至今不知道。這就產生一個程序問題
: ,因為不知道學倫會成員是誰,相關當事人被剝奪了申請學倫會成員迴避的權力。
他第一點就錯了,
他是不是光忙著讀論文,都沒在更新時事啊?
https://www.facebook.com/liu.jean.94/posts/10160549792250799
https://imgur.com/KKIT3cQ.jpg
劉靜怡早就否認她是學倫委員,
他這第一點就錯了,是要怎麼推論下去?
再說名單保密,
對雙方都是種保障,
怎麼就沒聽余正煌那邊靠北說他們不知道學倫會名單,
對他們不利?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766
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
民國 106 年 05 月 31 日
十一、學術倫理案件之評審過程、審查人及評審意見等相關資料,應予保
密;受理檢舉、參與審議程序之人員就所接觸之資訊,應予保密。
檢舉人之真實姓名、地址及其他足資辨識其身分之資料,學校及本
部應採取必要之保障措施,避免檢舉人之身分曝光。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60059470 號函
訂定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這原則還是民進黨任內修正通過的,
依法審定,謝謝指教,
連教育部都沒法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