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網址:
https://reurl.cc/9p1rxv
2.轉錄來源︰ 黃國昌FB
3.轉錄內容︰
小弟繼續有罪判決、大哥依然逍遙法外
今天上午,高等法院針對暴力組織寶和會成員的犯罪行為,作出第二審判決,維持被告劉
丞浩等人的有罪宣告。
針對大家所關心的館長槍擊案,槍手劉丞浩與大組長施俊吉的上訴,均遭駁回。維持劉丞
浩5年與施俊吉6年的宣告刑。
不過,就寶和會成員的其他犯行,由於部分案件與被害人和解(擄人勒贖部分),所以最
後總結的執行刑,劉丞浩從16年降低至15年6月、施俊吉則從18年6月降低至16年。
雖然二審判決對於寶和會維持了「犯罪組織」的認定,將成員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定
罪;
然而,在另一方面,也突顯了迄今尚未處理的問題:
寶和會的真正首腦是誰?為何尚未起訴追究刑責?
幕後買兇殺人的影武者是誰?何時才能有偵辦結果?
長期協助寶和會為虎作倀的集團共犯、幫寶和會槍手安排特見增見的官員及立委,何時才
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這些問題沒有給個答案,所謂「向黑道宣戰」,不過就是「小弟有事、大哥沒事」,距離
公義的實現,還有很遙遠的距離。
4.附註、心得、想法︰
館長槍擊案二審判決出爐,槍手與組長維持判刑,黃國昌痛批後面的影武者至今仍然逍遙
法外未被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