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kove (tit for tat)》之銘言:
: 農委會日前行文要求宏碁公司及張善政說明「農業電子化發展策略分析與規劃」疑義,陳
: 駿季表示,已收到宏碁公司展延申請,也收到張善政競選辦公室來文,但該案是針對計劃
主持人張善政,希望張可以出面說明。
張善政表示,當年自己的研究案並沒拿錢,但陳吉仲有拿津貼,這牽涉人品問題,若不講
: 清楚,覺得會對他人格造成非常大損傷。張也強調,農委會研究案已經收到農委會回覆,
: 並依照農委會要求填寫表單。
: 張善政說,陳吉仲接科技部的研究案,但是科技部支持創新研究,陳的研究案卻有相當大
: 比例抄襲,研究案竟還有愛情公寓部落格的內容;另陳擔任教授時,在2003年、2005年拿
農委會案子,但2005年抄2003年內容竟超過75%。張善政說,陳吉仲在立法院避重就輕,
他覺得沒辦法接受,這叫一魚兩吃「騙錢」。
陳駿季說,比對結果的重覆度高不代表一定是抄襲,陳吉仲主委針對外界質疑的部分,也
以個人名義親自在其臉書有回應,「大家可以參考」。
請問各位,農委會懂自己在講啥嗎?
宏碁申請10/20 再說明,幹那為啥一定要善後先講? 等公司說明再一起講有差嗎?
善後沒拿研究案的錢,可是有領薪水 = A錢.
吉仲有拿津貼 = 一切合法.
宏碁報告內有部分雷同 = 抄襲.
吉仲報告內有部分雷同 = 不是抄襲,大家可以去FB 參考.
幹,能解釋一下為啥差別這樣大? 之前一直咬善後有問題的人,出來解釋一下
同樣行為,為啥一個抄一個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