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https://reurl.cc/OE7Xr9
2.新聞來源︰
Yahoo即時新聞
3.完整新聞標題
※ 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編排 ※
資策會控違法兼職 高虹安澄清︰絕無兼職 卓政宏勿因個人仕途進行追殺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362
2022年10月26日 週三 上午9:21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深陷資策會爭議,資策會昨(25日)發出聲明,表示高虹安
任職資策會期間並無兼職申請與核准記錄,也指出高將資策會期刊放進博士論文內,資策
會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控告高虹安違反著作權法。高虹安今早10時親上火線,於台
北市民眾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說明。
(中央社)
高虹安今早10時親上火線(中央社)
高虹安出示當時的聯絡往來電子郵件證明清白,她指出,她在科智企業所執行的工作,都
是她在資策會時主管所指派的任務,且主管也都知情,她也沒有領科智的薪水。她所做的
都是資策會份內的工作,何來兼職之說。
對於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於10月19號,接受民進黨立法委員賴瑞隆質詢時,指稱高虹安赴
辛辛那提大學進修前3學期主管不知情,直到第4學期申請短期進修,主管才知道。高虹安
也提出2012年和主管信件往來證明,強調卓政宏在國會公然說謊。
另資策會昨日聲明已經直接證明科智企業為資策會衍生公司,但指稱高虹安陸續以科智企
業業務處處長身分出席2015年10月Frost & Sullivan Taiwan 年度M2M競賽、參加2016年6
月台北國際電腦展、2017年8月之商機媒合會等活動應已違反本會兼職規定。對此,高虹
安則出示在2015年的信件回應說明,資策會會內主管和衍生科智企業斯總經理,建議高虹
安使用業務處長職稱,業經同意配合處理,證實同意繼續以該職銜來輔導資策會的衍生企
業發展 。此外,資策會官方網站上,2015年即公開以「科智企業業務處處長」職稱來稱
呼高虹安,何來資策會不知情之說。
高虹安表示,已經從各種公開資訊揭露,證明資策會知情。「裝睡的人怎麼叫得醒,而裝
瞎的資策會又怎麼看得見。」資策會不顧所有公開證據,只能聲稱在內部找不到申請資料
,硬說不知情。
高虹安強調,她當時的研究成果被多方表揚,沒有想到因為一場選舉,在選戰最後一個月
,要來對一個離職多年的員工進行抹黑、提告,希望卓政宏執行長不要因為政黨壓力、個
人仕途,而追殺一個離職員工、毀掉資策會當年培養資通訊人才的苦心。
https://i.imgur.com/SKUFhqr.png
(高虹安辦公室提供)
https://i.imgur.com/D4fJ2Hf.png
(高虹安辦公室提供)
資策會五點聲明全文如下:
一、有關高委員任職本會期間涉及兼職疑義,經查,高委員任職本會期間並無兼職申請與
核准記錄。本會自2002年起即訂有同仁會外兼職辦法,且自2006年兼職申請已電子化,同
仁兼職皆須於線上提出,核准之兼職記錄可於系統查詢。
二、科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科智企業)係本會2013年12月創業星光計畫獲勝團隊衍生公
司之一(高委員亦為該團隊成員),該計畫係為鼓勵本會研發團隊Spin off,以利科專技
術為產業所用。科智企業亦於2014年3月登記成立,團隊成員於2014年11月到12月間領取
星光計畫創業獎金。本會於衍生公司草創初期,仍會持續給予衍生公司協助,包含業務、
行政事務支援及活動推廣等,以扶植衍生公司營運漸上軌道,故高委員亦因此協助科智企
業於2014年11月參加Intel Global Challenge競賽 。
三、經查,團隊主要成員陸續離職加入科智企業,惟高委員最後並未隨其他同樣領取創業
獎金之團隊成員離職至科智企業任職而留任本會,且於協助科智企業期間,亦未向本會說
明係於上班或下班時間處理科智企業業務、是否因兼職領有報酬及所投入工時等,本會無
從核准高委員任職科智企業業務處處長情事。報載高委員在未申請且經本會核准兼職情況
下,陸續以科智企業業務處處長身分出席2015年10月Frost & Sullivan Taiwan 年度M2M
競賽、參加2016年6月台北國際電腦展、2017年8月之商機媒合會等活動應已違反本會兼職
規定。
四、卓政宏執行長於就任時即辭去所有營利事業職務,之後於本會任職期間之兼職都是非
營利機構或公益團體的董監事而非經理人,且均符合本會相關兼職規範,並經董事長核
准 。
五、本會在此期盼各界回歸事件本身,理性判斷,並勿對未經證實之言詞內容多推測。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人家無給職 主管指派
阿不就還好mail有留著 不然被你衝康都百口莫辯
資策會今天告了 鏡周刊今天新聞都出來combo了
高出來這樣殺球是要塔綠斑怎麼打
※ 「Live」、「新聞」、「轉錄」此類文章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
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