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18歲公民權的問題,我覺得權利是跟義務在一起的,18歲有盡多少義務
那就有多少權利,因此本質上我應該要投反對票,但進投票所後卻很自然的蓋同意....
結果沒過也是不意外,畢竟這個案子除了說現在的年輕人18歲就有獨立思考能力
之外也沒別的論點就把權利平白無故提前兩年,這樣子一般人很難接受,我覺得
可以這樣改啦
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是國民的義務,納稅不用說了,如果你收稅收到18歲
我看民進黨到2118年都不用選,所以納稅不用說了。受國民教育這個很難安排
畢竟國小沒畢業也還是有投票權,真拿這條來談難不成要改國中畢業就能投票?
所以說只剩下服兵役可以談了。如果改成18~20歲曾入伍的人有投票權,這權利
是自己掙來的,其他人就沒有辦法說三道四了。另外針對少子化危機,已結婚的
年輕人也要給予公民權,都結婚了總不能還把人家當小孩子看吧!
增設這兩個條件之後,如果還有人反對,那就是對中共的威脅視若無睹,
對台灣的未來不聞不問,那反對者必定是吃裡扒外、企圖顛覆台灣的寄生蟲。
縱使投票結果無法超過門檻,也必然贊成>>>>反對,為下次的公投提供良好的基礎。
(反串要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