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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確診7個月花健保近3.2億 1/1起「這些人」要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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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
如確診COVID-19,其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
指揮中心說明,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自2023年1月1日起(隔離起始日),調整
COVID-19確診者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原則: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以及在臺受聘僱
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其確診隔離治
療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預算支應。
2.前述對象以外之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臺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
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根據統計,外國人確診費用,根據健保署申報健保費用,輕
症每人大約是1200元~1300元左右;中重症隔離治療費用,每人大約花費5萬到6.5萬元左
右。統計從四月到十月,輕症總共花費3.14億、中重症大概花了596萬。
指揮中心指出,因應確診者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原則調整,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
臺期間如快篩陽性,不得使用視訊診療,需至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非本國籍人士
COVID-19自費看診醫療院所」(名單將陸續更新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gov.tw/e2R )現場就醫,如經醫師評估確診,依現行「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
」收治住院隔離治療,或由衛生局安排至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或衛生局指定地點
進行居家照護至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隔離期間包括確診住院隔離治療費用、隔離治療
當日與COVID-19相關之門急診費用、抗病毒藥物(含臺灣清冠一號)費用、居家照護醫療費
用等與醫療或因療程所需之項目,需由確診者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表示,已請相關部會(外交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協助宣導不具健保身
分之外籍人士(含旅客、短期來臺交換學生等)建議於入境前投保醫療險,在臺期間應遵守
現行防疫規範,外出時可攜帶乾洗手用品隨時保持手部清潔,返回住所時,確實執行手部
衛生。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
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確保防疫安全。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為什麼先前外國人確診隔離治療要台灣買單 ? 還花了健保3.2億 ? 政府真有錢...
有多少台灣人自己本身繳不起健保的,政府有幫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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