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開鍘了!iRent外洩40萬筆個資 改正未符

作者: DDDDRR (QQ)   2023-02-09 10:44:29
1.新聞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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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209/2436848.htm
2.新聞來源︰
Ettoday
3.完整新聞標題
※ 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編排 ※
開鍘了!iRent外洩40萬筆個資 改正未符標準「公總重罰20萬元」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提供汽機車共享服務的iRent和雲行動服務公司外洩用戶個資,經查資料庫出現防護性缺口
,交通部公路總局要求改正,事後複查發現改正未達標準,且外洩個資高達40萬筆,情節重
大,公路總局今(2/9)拍板,將對和雲行動重罰20萬元,2月28日前未提送完整改正資料,將
再按次處罰。
共享租車、和泰汽車旗下iRent和雲行動傳出雲端資料庫沒有加密,已有14萬筆個資外洩,
紀錄應用程式Log檔暫存資料庫發生防護性缺口,外部人員運用特定技術及工具可能得以進
入資料庫查詢近3個月會員異動資料。
雖第一時間資料庫及內、外部連線已防堵,公路總局前往行政檢查後,要求2月3日前對事故
根因、結果調查狀況、對可能洩密消費者通知狀況、事故後續處理及矯正作為、所採行個資
安全維護措施、公司管理人員等對事故是否已善盡防止義務等,提出說明、佐證資料並依法
改正;不過2月4日複查後發現部分行政改正未符標準。
公路總局今確定開鍘,公路總局表示,有關和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iRent) 發生用戶個
資外洩一事,經本局於2月4日派員至該公司進行稽查,確認該公司未依「個人資料保護法」
與「汽車運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致個人資料洩
漏,又未訂定完整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公路總局表示,因該公司屆期仍未改正,發生外洩風險之個資筆數達40萬筆,情節重大,已
明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8條第
4款規定處最高罰鍰20萬元,已要求業者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並於2月28日前
提送完整改正佐證資料,倘後續查有違反個資法情事,將按次處以罰鍰。
公總強調,將持續督促汽車運輸業者落實用戶個資維護及企業社會責任,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5.附註、心得、想法︰

真的笑死
40萬筆個資自取 然後主管機關重罰20萬?
一筆個資罰0.5元?
這是公道價嗎?
真的很扯 立委還不出來修法喔?
※ 40字心得、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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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作者: kuninaka   2022-02-09 10:44:00
阿不是一筆一罰喔?才二十萬= =
作者: skyexers (g(y))   2023-02-09 10:46:00
重罰20萬 幹你媽 幹我的個資
作者: kuninaka   2023-02-09 10:46:00
和泰這麼大只罰二十萬 哇哈哈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3-02-09 10:47:00
重罰"20萬",笑死一天營收都不只20萬了
作者: skyexers (g(y))   2023-02-09 10:48:00
每筆個資只值0.5元 真他媽廉價操你的 要賣我自己賣還沒這麼便宜
作者: tfct (小尼)   2023-02-09 10:49:00
還好沒租過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02-09 10:52:00
差不多 一筆好像是一兩塊在賣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2-09 10:52:00
垃圾
作者: kuninaka   2023-02-09 10:52:00
不是阿 怎麼會用販賣個資金額來罰
作者: malisse74 (沙漠中的冰淇淋)   2023-02-09 10:53:00
這是法令本身最高的罰緩了吧
作者: kuninaka   2023-02-09 10:55:00
我知道阿,我是問前面推文算的錢
作者: powderzhon (半夜12點的4000M)   2023-02-09 10:55:00
太神啦
作者: somehog (低進)   2023-02-09 10:57:00
重罰是有個屌用?不像中夭吊照關台,人家都當營運成本股東均攤
作者: HinaTomo (HinaTomo)   2023-02-09 11:04:00
重罰20萬 哈哈
作者: pounil (IOU)   2023-02-09 11:06:00
40萬筆 重罰20萬元 這麼不值錢 大家來賣好了笑死人的法令
作者: Behind4 (背後4)   2023-02-09 11:11:00
買台灣 只要 1150萬元 便宜!!!
作者: nggfn (nggfn)   2023-02-09 11:13:00
內政部呢華航呢?
作者: pounil (IOU)   2023-02-09 11:14:00
中共:我買我買 塔綠班:重罰1000萬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23-02-09 11:14:00
20萬...
作者: Behind4 (背後4)   2023-02-09 11:24:00
我錯了 第48條第4款規定處最高罰鍰20萬買台灣只要20萬 買越多 省越多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23-02-09 11:39:00
內政部:幫坦
作者: xanthippe (只有慚愧)   2023-02-09 12:08:00
這邊有人挺中天呢,呵呵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   2023-02-09 12:17:00
最高才20萬 那一次洩2000萬筆資料的單位真的賺翻了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23-02-09 12:21:00
重罰20萬元平均一個個資罰五毛新台幣…..
作者: hygen (海波)   2023-02-09 12:35:00
20萬算什麼重罰?人家一天的營運成本都不只20萬
作者: HisVol (他的體積)   2023-02-09 13:05:00
那政府外洩個資要怎麼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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