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陳宗彥沒有受賄!!!

作者: sean3378   2023-02-19 11:58:43
: 因為他們是法盲啊. 法條只挑自己想看的看
: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
: 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0 萬元以
: 下罰金。(貪污治罪條例第 11 條第 2 項)
: 這條就是要抓 行賄要求代為關說或施壓的狀況
: 都有新聞了
: 無黨籍前雲林縣北港鎮長蕭永義,2018年當選後販賣「清潔隊員」職缺牟利,透過白手套
: 收賄750萬元,讓6人成為清潔隊員,6日最高法院維持一、二審判決,依6個貪汙罪的不違
: 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有期徒刑10年2個月、褫奪公權8年、沒收不法所得750萬元。
: 他真的那麼理直氣壯 幹嘛辭 要我一定打死不辭 直到被開除為止。
這邊我倒是不這麼看要用這條
這條應該是 對於自己職務上的業務
即便合法的業務 收取廠商招待一樣成立受賄罪
不違背職務行為
至於鎮長蕭永義
鎮長理論上是清潔隊上司
這算是他職務管轄
那陳宗彥對平級的XX局
應該是要用實質影響力去看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63717
最高法院表示,2017年尚未有大法庭時,刑事庭長會議曾討論公務員收錢究竟要採「法定
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會議中多數庭長認為應採「密切關聯說」,也就是縱使收錢
與法定職務內容無關,但是其職務可影響的範疇,亦屬收賄,即實質影響力學說,而後該
次會議雖未做成決議,但實務上最高法院法官逐漸凝聚共識,朝此方向判決。
否則傳統的法定職務說
在對到阿扁總統就直接烙賽了
阿扁法定職務只有管國防外交耶
那阿扁不管做什麼都無罪啊
只有管國防跟外交而已其他都不算
真的有智障以為阿扁管不到其他部分嗎
身為一個市長身邊紅人
只是因為他不在XX局處那個位置上就無法關說??
只有智障民進黨支持者才會相信吧
不過不出意外的
我果然看到了類似言論幫忙護航就是
陳宗彥只是因為跟酒店業者關係很好啦
酒店業者出一一片好心
幫忙幫陳宗彥付錢
(不要不相信 真的有塔綠斑這樣護航)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23-02-19 12:16:00
誰跟你說總統只負責國防外交? 行政院長也是總統任命的 居然沒責任?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23-02-19 12:21:00
1行政院長就是總統的防火牆啊 除非院長直接被抓受賄不然底下的人受賄就是院長出來扛 不會往上到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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