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每票1萬元替林杏兒行賄里長 蕭景田曾說: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23-02-23 12:11:01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19965
2.新聞來源︰
LTN
3.完整新聞標題
每票1萬元替林杏兒行賄里長 蕭景田曾說:信封內的錢是一點意思......
4.完整新聞內容︰
2023/02/23 12: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今偵結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替北市議員林杏兒賄
選案,檢察官考量無證據證明林女知情賄選,未予起訴,但蕭景田與林女樁腳曾繁川等兩
人認為林女有落選之虞,以每票1萬方式向里長表示:「信封內的錢是一點意思,幫忙支
持一下」,行賄總額11萬元,今依最重可處10年徒刑的投票行賄罪起訴2人,另9名里長被
依收受賄賂罪嫌起訴,1人緩起訴。
起訴指,蕭景田、曾繁川選前認為林杏兒的選情不佳,有落選可能,從去年11月22日起,
在林女競選總部,先由曾男規劃走訪名單,再由林女競總不知情的李姓志工,開車載蕭、
曾走訪行賄。
過程中,蕭景田陸續向多名里長提到:「林杏兒選情告急,信封內的錢是一點意思,幫忙
支持一下」,同時交付裝有林女選舉文宣及1萬元現金的信封,要求具投票權的里長把議
員選票投給林女。
但檢察官偵訊時,蕭景田、曾繁川均否認賄選;其餘收賄里長有人辯稱這筆錢是用來祝福
其高票當選里長或活動費用,有人否認有收賄主觀犯意,也有人說自己幫林杏兒發文宣很
辛苦,這筆錢是加菜金。
檢察官拒絕採信被告辯詞,認定蕭、曾對10名里長行賄,均觸犯投票行賄等罪;被行賄的
9名里長則犯收受賄賂罪嫌,但若這9人於審理中承認犯行而有悔意時,建請法院均給予緩
刑機會,以勵自新,另有1名里長坦承不諱獲緩起訴。
5.附註、心得、想法︰
只給人家一萬塊錢,真的有夠羞辱里長的耶,里長選選經費沒有一百至少也要五十萬
只給一萬是多瞧不起人家阿,正常人都會生氣,難怪被檢舉賄選,真的是活該
作者: mirroshadow (鏡影)   2023-02-23 12:18:00
殺警田不賄選就不會選
作者: cerenin   2023-02-23 13:25:00
ptt超恨這種事結果居然沒有人要討論,不會因為是顏色對了吧
作者: drea (星空下的背影)   2023-02-23 17:18:00
顏色對了當然不討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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