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40106
2.新聞來源︰
自由
3.完整新聞標題
檢追「鏡電視」審照有無外力介入 NCC主委陳耀祥列他字案瀆職罪被告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針對鏡電視執照申設風波,承辦的士林地檢署將時任董事長裴
偉列為「他」字案被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也列他字案瀆職罪被告
,士檢考量NCC轄區位於台北,已將陳耀祥的部分移轉管轄至台北地檢署,北檢也分他字
案,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負責人調查;至於裴偉的部分仍由士檢偵辦。
為釐清有無外力介入鏡電視審照過程,士檢先前已依證人身分傳喚鏡電視前總經理、前財
務長、前法務長等「三董一監」,全案朝背信罪方向偵辦中。
去年1月,鏡電視獲NCC核准設立新聞台,後來電視台董事會、經營階層幾經變更,立委也
多次針對鏡電視的財務、申照等爭議提出質疑,法務部因此將全案發交由士檢偵辦。
5.附註、心得、想法︰
我貼自由新聞 不是中時等陸資
已經符合本版塔綠斑的台灣價值標準了
我還是得要說一句
原來是綠色中天R~
笑死人惹 塔綠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