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reurl.cc/b9DOrE
說明:
1.被上訴人是吳子嘉,上訴人是RJ。
2.原判決指的是一審判決中,要求RJ給付二十萬,並且假執行(也就是扣押財產)之宣告,
並且要求RJ負擔訴訟費用。以上這些都被今天的宣判廢棄。
3.第一審與第二審,也就是所有的訴訟費用由吳子嘉負擔。
4.本案定讞,不能再上訴。
喔喔,從今天開始,在任何網路與公開媒體說我,也就是RJ官司打輸吳子嘉要賠多少錢等
等的說法,一定,會受到法律的訴追。一定!!
政黑版來的朋友們,請特別注意哦、CC
之前吳子嘉告RJ造謠yt直播自己人抖內
一審吳子嘉贏,結果今天二審翻盤定讞
吳子嘉又輸了官司
吳子嘉後面還有被沈慧虹告違反選罷法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