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邱顯智 逐條審查服貿是什麼意思?

作者: Borges (波波波波)   2023-06-27 00:54:23
不管你邱顯智怎麼說
你邱顯智當年太陽花 既不是召集人 也不是領導團隊
只是當時的助講人之一而已
說穿了
即使現在立場跟你不同的黃國昌或柯文哲
當年在太陽花運動時在團體裡的地位
都比你邱顯智高得多
那你現在的說法 這種掛羊頭賣狗肉之事
到底是你個人的認知
還是當年整體太陽花領導團隊的共同認知
根本很有問題
追根究柢
我只相信太陽花總指揮 林九萬飛帆大人的聖諭獨斷
其他成員的自以為 我們台灣人根本不需要當回事
※ 引述《remprogress ()》之銘言:
:
: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
: 1.轉錄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https://tinyurl.com/b99dd35x
:
: 2.轉錄來源︰
: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 邱顯智 (立委)
: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
: 3.轉錄內容︰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
: 2013年立法院決議「逐條審查」服貿是什麼意思?
: 很多人說可以一條一條審。來,跳過協議本文的二十四條,打開40頁的【服務貿易特定承諾
: 表】,第一頁【臺灣方面非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中的【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資
: 料處理服務」、「資料庫服務」,台灣承諾開放「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
: 、 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電腦及其相關服務」。
: 好像有點危險?好,去告訴中國這項我們不開放,重啟談判,中國不接受,全劇終。
: 以上可以無限loop,這也是為什麼國民黨死都不進逐條,張慶忠最後直接說備查不審啦生效
: 啦,然後立法院就擠滿了不是立法委員的人。
: 所以「逐條審查」跟「退回服貿」是表裡呼應的,大家晚安。
: 參考:
: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17條 同意承受條約一部分之拘束及不同規定之選擇
: 一、以不妨礙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三條為限,一國同意承受條約一部分之拘束,僅於條約許可
: 或其他締約國同意時有效。
: 二、一國同意承受許可選擇不同規定之條約之拘束,僅於指明其所同意之規定時有效。
:
: 4.附註、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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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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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顯智立委今晚根本戰神
: 連發三篇勾起大家的回憶
: 而這片也點出了
: 支持「逐條審查」跟支持「反服貿」理論上應是同一群人
: 「逐條審查」實務上根本不可行
: 希望看完邱顯智委員文章的人可以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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