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羅智強:關高虹安 謝長廷蘇貞昌也一起關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23-08-14 19: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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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高虹安關起來,OK啊!
請把蘇貞昌和謝長廷一起關起來
北檢起訴高虹案,一點都不讓人意外,不起訴等於是直接打臉柯建銘,但起訴的理由禁不禁
得起檢驗,符不符合檢察官「刑事審判守門人」的使命?在民進黨執政下的北檢,公信力和
菜瓜布,也沒什麼差別吧!
依照北檢的起訴書,高虹安是「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然後再拿來
做辦公室的「零用金支出」,因此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
因此,北檢的故事要成立,第一個關卡就是「高虹安有虛報、浮報加班費嗎?」民意代表助
理沒有固定的上、下班區別,寫一篇新聞稿可能三十分鐘,但之前的搜集資料、內在思考如
何計算?
一般人看新聞是看新聞,民代助理看新聞是搜集輿情,跟朋友聊天是了解民意,走在路上是
體驗建設……簡言之,每一位民代助理都有資格「報滿」加班費,北檢要說高虹安「虛報、
浮報」,北檢的認定,禁得起檢驗嗎?
而既然高虹安的助理報了加班,那麼加班費進到助理的私人帳戶,就是該助理的合法所得,
該助理要如何運用,要丟到水裡面還是捐給辦公室,就非司法所能過問。
當然,北檢還是可以有Plan B的說法,就是高虹安利用「審核加班費」的機會,要求助理退
回某部分的加班費供其私用,這就等同公務員收廠商回扣,也構成貪污。
那麼問題就來了,高虹安將之拿來作為「零用金支出」,真的是「私用」嗎?依照2007年檢
方不起訴謝長廷、蘇貞昌特別費的標準:
謝長廷在八王子、三井日本料理、大三元、法樂琪等餐廳用餐是公務;謝長廷授權林宜靜刷
卡買西裝、休閒服是拍攝形象廣告所需的公務;謝長廷授權台北辦事處主任陳雨鑫買紅酒是
公務、陳雨鑫妻子在晶華酒店刷卡付餐飲費用是公務,謝長廷授權台北辦公室主任陳建仲在
百貨公司買襯衫、手機贈送友人是公務,在SOGO千福藥局買藥品送友人也是公務。還有,蘇
貞昌委託女兒蘇巧慧在誠品台大店購買「給我一隻貓」、「底層的珍珠」、「當我們同在一
起」等書是公務;蘇貞昌委託女兒蘇巧寧在凱撒飯店刷卡九千餘元宴客也是公務。
因此,拿「謝長廷/蘇貞昌」特別費的標準來看高虹安案,起訴書所謂「雙眼皮貼、洗頭、
卸妝棉補充包(即製裝費)、衛生棉、頭痛藥、台大醫藥費(即醫療費)、個人餐費(即宴
飲費)」算不算「公務」,大家可以公評。
但如果北檢認為高虹安這些「不算公務」所以「是貪污」。
那我就要笑了,同樣性質的支出,檢方卻認為蘇貞昌和謝長廷的「算公務」,所以「不是貪
污」。
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是雙重標準?
司法中不中立,人人心中自有一把尺,但只要看看靠羅織馬英九入罪(還屢屢失敗),竟能
當上檢察總長的邢泰釗。我直接說,現在的檢察官經辦的政治案件,你還相信他的公正公平
,不是太傻就是太天真!
說真的,你也得佩服已經淪為「民進黨開的」的檢察機關,今天起訴高虹安的時間點真的是
天衣無縫。郭哲敏和民進黨高官千絲萬縷的糾扯就快變成動搖黨本的原子彈了,雲豹小公主
不斷的走鐘自爆已拖累賴清德選情。
但這些綠色未爆彈,在高虹案被起訴後,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雲淡風輕了。
當司法成為政治打手時,高虹安的案件,是不是雙標民進黨「一高殺三士,全殲在野黨」,
又一次高明的選舉操作?
民進黨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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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出手了!
高虹安留言:
謝謝智強哥力挺!
我期待法院能給予公正判決
台灣民主千萬不能走向歪路
張顯耀:
才將林智堅棒球場案移送監院
高虹安起訴時間未免太巧合!
民進黨
再不搞點事 雲豹要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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