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36938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完整新聞標題
另聲請死刑違憲 38死囚仍無法槍決
4.完整新聞內容︰
卅五名死刑犯以最高法院「連身條款」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判決合憲,但現有卅八名死
囚均以「死刑」條文有違憲之虞,聲請憲法訴訟,救濟程序尚未終結,法務部仍無法執行
死刑。
法務部指出,去年至今五度函詢司法院死囚聲請釋憲理由、審理進度、有無暫時處分停止
執行裁定等,目前卅八人仍有其他不同聲請憲法訴訟理由,法務部尊重憲法法庭職權,基
於權力分立原則,在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前,無法送部長蔡清祥令准執行。
法務部說,依法行政是法務部一貫立場,對死刑沒有預設立場,尊重憲法法庭判決,對於
其餘死刑犯聲請憲法訴訟案件,盼憲法法庭加快審理進度,避免執行程序久懸不決。
連身條款合憲判決後,除卅八名死囚認為死刑條文有違憲之虞,其餘死刑犯也分別就其他
法條聲請釋憲,包括死囚黃春棋聲請變更司法院釋字五九二號解釋,蕭仁俊、廖家麟、呂
文昇、陳文魁、張嘉瑤五人以刑事訴訟法第三八八條為標的,聲請憲法訴訟。
法務部自行制定執行死刑規則指出,但凡聲請非常上訴、再審及大法官釋憲程序等,救濟
程序終結前不得令准,因卅八名死刑犯救濟程序未終結,法務部仍無法執行死刑。
5.附註、心得、想法︰
目前社會民情應該還是傾向死刑
罪證確鑿無翻盤可能之死刑犯
還是早一點槍決伏法比較好 對社會觀感 民眾觀感都是正向的
救濟程序應有加速手段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