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法官也太認真了,柯文哲就嘴砲亂講而已,三不五時會改變主張。然後一堆柯粉也是
完全沒有政治學跟憲法概念,瞎挺而已。
先講一個大前提要改內閣制,就要修憲,門檻跟難度之高,沒有政治共識跟提出可行的具
體執行細節,就完全是嘴砲而已,柯師父就拿一個不可能完成的目標,政治騙砲而已。
用一個不可能達成的目標,反而帶給這些政治上的蠢人,用想像來認為這個制度會比現在
更美好,某程度也是高招啦,已達成政治詐騙的新高度。
另外大法官也講到政治跟憲政上的一個重點啦,其實定期的大型選舉就是一個民意更新機
制,不用嘴砲一堆沒效力的政治協商或什麼國事會議。
選舉制度本來就是這樣,選贏的人贏,他本來就享有高度的政治權力,然後選出來的人民
也是要承擔政治選擇結果,責任政治就是雙向的,政客有責任、選民也有責任(選輸的選
民則是要接受、服輸),而且沒有例外的話,直到下一次的選舉,大家原則上應該接受這
結果啊。
台灣現行的總統+立法委員選舉,就是一個高強度的民意更新機制啊,細節先不談,但以
政治上的角度,我認為並沒有什麼大問題,制衡機制太多才是不尊重定期民意更新結果跟
選民不想負責任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