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PTT留言影射王鴻薇操守不佳 網友挨告獲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4-01-22 11: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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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留言影射王鴻薇操守不佳 網友挨告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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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不滿網友在PTT留言,內容影射王的操守不佳,
涉收取涉賄地方黑道政治獻金,王為此控告網友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根據留言的IP位址,
約談黃姓男網友到案,不過黃男否認留言,並提出當時他在公司上班,人不在家的不在場證
明;此外,PTT也以「保障言論自由」為由,拒提供留言帳號的註冊資料,檢方認定罪證不
足,今將黃不起訴。
去年8月15日下午2時34分,一名網友以「h0000000y」帳號,在PTT的「HatePolitics」版上
,針對網友分享的「雲豹能源政治獻金偏新潮流 王鴻薇︰吸人民血汗錢滋養政治人物」新
聞連結下方留言,影射王鴻薇涉嫌收取涉賄地方黑道的政治獻金,內容還提及「...本篇文
章絕對沒有指涉王鴻薇委員涉及任何貪污,不要告我 只是按照你的標準舉例而已...」。
王鴻薇看到該篇留言後,向刑事警察局報案提告,檢警根據該篇留言帳號的IP位址,循線約
談黃姓網路申登人到案,不過黃男否認在PTT上留言,並強調「h0000000y」並非他的PTT帳
號,當天他人在公司上班,並未在家上網。
檢方勘查黃男提出的打卡紀錄,採信黃男當時人在公司上班,並不在家等說詞,考量若非做
特殊控管機制,無線網路即處於不安全的狀態,任何在有效範圍內的電腦使用者,都可利用
該無線網路的數據傳輸連結上網,難排除該無線網路遭人破解連線上網的可能性。
另外,檢警曾向PTT調閱該留言帳號的註冊資料,不過PTT回覆,指為保障言論自由,依通訊
保障暨監察法與教育部法令規定,不提供帳號註冊資訊。檢方考量查無其他積極證據,因此
認定黃男的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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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鄉民的言論機車歸機車,
評論他人的言論也要控制一下唷
不想被大吉大利的話,還是要注意一下啦
除非不怕這種麻煩事的話,當我沒講過這些話
各位鄉民愛注意唷,言論自由也是有法律規範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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