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以後把黃國昌送紀律委員會就好

作者: oscarwu3041 (夢想家的羽毛)   2024-01-22 21:18:43
https://i.imgur.com/J1aYg9n.png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7條
只有黃國昌阻撓協商,隨便從各款中找一個理由召委就可以把他送紀律委員會了
https://i.imgur.com/prGtwKy.png
紀律委員會可以裁處的決定如上
藍+綠席次加起來超過2/3,直接交付院會表決,就可以讓黃國昌停權了
還可以禁止他進入議場跟會議室
也不得就法案表決,連薪水都不能領
如果韓院長可以動用警察權是最好的手段
但直接停權一個會期才知道痛
以後民眾黨團哪個再吵鬧,直接送紀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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