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就說了
民眾黨和柯文哲應該要請律師去法院告
那些一直在網路造謠說,
總統選舉補助款是柯文哲拿走的人,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四十一條之二說的很清楚了
補助款是推薦的政黨領走的。
不是放到個人的帳戶。
你就繼續說吧。
看看那一天要跑法院。XD
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 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 競選經費 最高金額。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
引述《leon771170 (許肥)》之銘言:
: 柯文哲只會想方設法的狂割破腦小草的韭菜 如果
: 1.1億的補助款 全部買台積電的話 現在多少錢了 也
: 不用和謊國昌 輪流割韭菜阿 所以說柯文哲為何不
: 歐印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