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廢死之後,毒品的相關犯罪一定會增加!!

作者: MrTaxes (得粥加湯)   2024-04-25 09:11:3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前段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
徒刑。
有人可能會說,即便有死刑,但還是有人販毒,所以死刑沒用。
事實上,刑罰無法百分之百杜絕犯罪,但卻可以抑制犯罪,這就是嚇阻作用。
如果沒有死刑,毒販幾乎沒有後顧之憂,更會勇於嘗試犯罪。
台灣會淪為一個由毒販控制的國家。
先撇開違法性,毒品就像任何跨國產業鏈一樣,需要透過一些政治來打通路,
包括官員、民代、NGO,都可能是他們贊助的對象,只是非常迂迴。
透過一些所謂"保障人權"的口號來去修改死刑,實際上降低的毒販的風險。
毒品一氾濫,接著又能帶動槍枝武器、人口販運等犯罪產業鏈。
這些些衍生的後果都是要社會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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