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作者: NTUST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2024-04-30 16:41:12
很多人說80%變相減薪
很多人說他們本來就沒有試用期
那是因為他們沒有遇到吧
太多企業是給你試用期大砍薪甚至半薪
或是試用期拖超久不給你轉正
試用期法制化
對於沒有試用期或試用期全薪的人沒有影響
但對於試用期被大砍薪或拖超久的人
這才是保障好嗎
你試用期最多就是三個月
超過就要轉正
而且不得大砍薪,低於80%就是違法
這是限制惡劣雇主的優良法案吧
這才是真正保護勞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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