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快新聞/藍營連5次強行散會沒收修法審查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24-05-08 12:04:31
1.新聞網址︰
https://tinyurl.com/2zcrvw9s
2.新聞來源︰
民視新聞網
3.完整新聞標題
快新聞/藍營連5次強行散會沒收修法審查 公督盟怒轟:好好開會很難嗎?
4.完整新聞內容︰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近日,朝野黨團為國會改革議題劍拔弩張,今(8)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再次排審《
立法委員行為法》修正草案,國民黨、民進黨立委又展開一輪激辯。不料,國民黨總召傅崐
萁最後以一句「沒必要討論」做結,隨後藍委發動散會動議,強行抹收審查程序,這也是司
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度被散會。民間團體「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痛批,如此重要的條文,不
僅慘遭5度散會,今天開會時間更僅1小時34分鐘!
公督盟今表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林思銘、吳宗憲等人,都紛紛在程序發言階段表示,限
制立委與國會助理赴中、港、澳是「違反比例原則」、讓行政權監督立法院。然而,若細看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提出的「立法委員行為法修正草案」第10條第2項,其實只是規定立委應
比照監察院規範(目前立法院僅規定公務員要申報,未納入立法委員),若過去曾參加立法
院秘密會議,那麼本人於任期中或聘僱關係存續期間, 前往中國及港澳地區前應向立院報
備,並於網站公開。
此外,報備方法也是交由立法院自行定之,因此公督盟認為,當中完全沒有涉及「行政權監
督立法院」,反而只是加強立法院自律內規,卻遭到嚴重反對。公督盟接著也指出,該筆提
案第11條「立法委員及其公費助理、其他受其指揮監督之助理,不得兼任公務機關、公營事
業機構及其轉投資事業機構之職務」,而基於權力分立原則,立委也確實宜兼任其他公職或
營利事業(或團體)之職務;但即便這項條文如此重要,傅崐萁卻還是以一句「沒必要討論
」,試圖終結此次審議。
最終,林思銘等人提出散會動議,國民黨以6票強壓民進黨5票,讓,司法及法制委員會5度
被散會;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未在表決現場。公督盟憤怒直呼,如此重要的國會改革議案,
不僅連5次被散會、無法繼續討論下去,甚至今天只撐了1小時34分鐘就結束。
因此,公督盟指出,明(8)早9點20將在立法院研究大樓102會議室召開「別鬧了!好好開
會很難嗎?程序要正義、法案要辯證!國會民主別走回頭路!」記者會,歡迎全台公民一起
關注。
5.附註、心得、想法︰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未在表決現場」
我就欣賞國民黨這點
說舔中就是舔中,沒在跟你演的
尤其是傅崐萁一句「沒必要討論」
霸氣十足
藍委發動散會動議,強行抹收審查程序
想限制赴中?吃屎吧綠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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