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黃捷Threads 徐禁評要不要先學會識字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24-05-14 19:53:12
※ 引述 《louiswei1986》 之銘言:
: 為有效提升針對毒品吸食與持有累犯、犯
: 下詐騙行為及酒駕致人於死再犯之可能性
: vs
: 有效提升詐騙再犯的可能性
: 這兩句話是一樣的嗎?塔綠班的水準真的有夠低,只會扭曲造謠。
:
: 針對XXXX可能性
: 我是覺得確實寫的很爛,
: 不知道有效提升什麼,
: 絕對不可能翻譯成:
為有效提升針對以下三種人
「吸毒與持有毒品」
「犯下詐騙行為」
「酒駕致人於死」
再犯的可能性
提升什麼? 再犯的可能性
針對對象:上述三種人
有這麼難懂嗎?
為了護航還要亂扯一通表演藍白粉看不懂中文,從一個笑話還能衍生護航的笑話
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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