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光電案場離住家2公尺 元長上百村民抗議求業者全數撤出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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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文德/雲林報導〕元長鄉上百位瓦磘村民今早集結在村內安西府前,抗議能源公
司在此設置太陽能光電案場,自救會長陳安邦表示,光電案場就鄰近住家短短2公尺距離
,且坐落在村莊中央。對於居民將會造成生活壓力,訴求案場全數撤出還給居民安定生活
空間。
瓦磘村民成立自救會今早在廟前的太陽能光電廠抗議,村民們在周邊掛起「反對種電」白
布條,更有民眾在戴著「反對」口罩,力求太陽能光電案場能夠及時撤出,元長鄉長李明
明、雲林縣議員蔡明水、陳俊龍、陳乙辰張維心等人不分黨派到場聲援。
「如果設置在村外我們沒意見」陳安邦表示,因近千坪的光電案場就坐落在村落正中央且
占地遼闊,離最近的住家僅有短短2公尺,對於居民生活居住環境影響甚大,除了有生活
壓迫感外,居民更擔憂是否有噪音、電磁波等影響,甚至煩惱會造成熱島效應,讓地區溫
度上升。
李明明表示,同樣站在村民相同立場,反對光電案場在此設置,要求廠商立即停工並撤出
,並希望目前「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能夠明定案場應遠離住宅區多少公尺才
准許設置;雲林縣議員蔡明水等4人也呼籲,在村落中心設置光電場並不適當,希望業者
能夠另尋他途。
縣府建設處表示,由於此案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根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此用
地可設置再生能源相關設施,故去年6月時便核發同意備案公文。不過因地方居民都持反
對意見,將持續協助業者與民眾居中協調。蔡明水表示,將會在議會提案地方自治條例,
規定再生能源案場設置條件,為民眾長治久安為考量。
能源公司總經理陳駿憲今也同樣出面,先解釋太陽能光電對人體健康無害,也不會造成村
內環境溫度上升等疑問。他更表示「願意釋出善意協調」,提出包含買地、投資成本,願
意以5000萬成本價賣給當地,如同意買地便立刻退出此處,如居民無法接受,也歡迎當地
居民能夠找出代表人,協助召開協調會,與地方居民溝通。
心得:
類似的案例還有
基本並不是建地蓋太陽能電廠就不會被噹
農地會被噹
建地也會被因離住家太近被抗議
這案子還要進議會被檢討
另外被抗議的原因都有點啼笑皆非
就那一小區域太陽能板 還會被拿熱島效應出來噹
噪音、電磁波? 那屋頂型太陽能電廠怎麼辦?
生活空間會有所壓迫 那是建地耶
蓋房子下去的話多半視覺會比太陽能電廠更壓迫吧= =
這都該說什麼好呢XD